大成都市范围户口迁移,城市户口可以投靠农村父母吗

如题所述

 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离婚后投靠农村的父母,可以迁回农村。

  《四川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
  第四十条〔户籍迁移政策〕公民离开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居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登记。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的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办理迁移手续时,不需当事人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成都市实行单独的户口迁移政策,具体入户条件由成都市自行制定。
  民族自治地区的户口迁移,遵从自治州、自治县(含自治乡的县)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迁移人办理要求〕户口迁移由迁移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
  从集体户口迁移的,已随迁移人在集体户内办理户口登记的亲属应随迁移人一并迁出。
  第四十二条 〔直系亲属迁移〕公民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
  (一)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或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城镇投靠农村除外);
  (二)夫妻之间的迁移。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后,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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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06
  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离婚后投靠农村的父母,可以迁回农村。

  《四川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
  第四十条〔户籍迁移政策〕公民离开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居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登记。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的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办理迁移手续时,不需当事人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成都市实行单独的户口迁移政策,具体入户条件由成都市自行制定。
  民族自治地区的户口迁移,遵从自治州、自治县(含自治乡的县)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迁移人办理要求〕户口迁移由迁移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
  从集体户口迁移的,已随迁移人在集体户内办理户口登记的亲属应随迁移人一并迁出。
  第四十二条 〔直系亲属迁移〕公民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
  (一)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或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城镇投靠农村除外);
  (二)夫妻之间的迁移。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后,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直接办理。
第2个回答  2016-10-23
大成都市范围户口迁移,城市户口可以投靠农村父母。但是迁过来之后,儿子依然是非农户口,不享受农村户口的待遇。

  子女投靠父母条件及申请落户
  1、子女不得超过十八周岁。
  2、个人落户申请。
  3、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
  4、被投靠人单位证明及办事处证明。
  5、被投靠人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
  6、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3个回答  2017-02-13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户口是可以投靠父母迁移的,但是户口迁移后,当事人是属于当地的“居民户口”人员:
1、 成都市已经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不再区分户口的“农业”与“非农业”的性质分类,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2、 只有当事人的条件符合当地投靠父母入户(如:未婚且未就业并且没有生活来源、父母有单独的住房等)要求,并且父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迁入申请的,才可以投靠父母入户;
3、 由于户籍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建议当事人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无房证明、未就业(或者失业)证明等,咨询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并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府发〔2014〕70号)
(二)创新人口管理。
1.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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