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 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2、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扩展资料:
律师:“养卡”肯定违法
属于欺诈行为
1、广州市建设银行负责信用卡办理的相关人士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对于“养卡”行为,肯定是一种违法行为。她表示,信用卡是为方便市民实物消费时用非现金交易的一种方式,如养卡人这种用自备的POS机进行虚假消费,绝对是不允许的,是违法的,对于持卡人而言,随意将信用卡和密码等重要信息交予他人,也非常危险。
2、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维武表示,这样的“养卡”行为其实是持卡人和养卡人合伙在欺诈银行,法律是禁止的,且持卡人在交付“养卡”之前,未与养卡人签订书面协议,一旦发生债权纠纷,追究起来也非常困难。
参考资料:凤凰网《信用卡半年不理信用度提升 养卡族小心陷阱》
以卡养卡是否犯法,得视情况而定。
要是通过取现的方式来以卡养卡,一般会要收取手续费和利息,当前一张卡到期后,便用后一张卡透支偿还,如此循环,产生的亏空越来越大,要是还款还不起且金额太大,就会涉嫌信用卡诈骗,是会犯法的。
要是通过套现的方式来以卡养卡,本质上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给发卡行带来巨大风险隐患,还给持卡人带来了信用风险、偿债风险和法律风险,社会危害性极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养卡不算违法。
“养卡”,就是“养卡”公司先用自己的现金替持卡人将欠款还上,让信用卡显示正常还款,随后再通过刷POS机等虚假消费的方式把卡上相应额度的现金“套”出来。
“养卡”公司就是利用银行的免息期,将银行的钱套出来放贷。
恶意透支到一定金额以上(好像是5000元)会判刑坐牢的,同时以卡养卡的行为如果被银行/信用卡公司发现,会被记入信用黑名单 = 以后无法使用部分银行融资服务,如无法贷款无法房贷。
其次,从操作层面上看,以卡养卡的负债金额就是滚雪球,全部卡的欠款加起来只会增长不会减少,当这个雪球滚到某一张卡的信用额度上限时,你就必须掏钱支付了,所以即使不会被银行发现也无法长时间持续,实在是没有多大意义,只是送手续费给套现服务公司而已。因此,以卡养卡只能应一时之急,不能长久而为之。
拓展资料:
如何养卡:
持卡人只要带上身份证、账单和信用卡就可以办理。养卡公司替你还款,银行也不知道,只显示你的信用卡信用度良好,而且在‘养卡’过程中,公司刷卡还可以帮助你提高刷卡次数,银行还会不断增加你的信用额度和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