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性看待非税收入增长?

如题所述

  专访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易继元———
  易继元:我认为,所谓非税收入就是指除税收以外的政府性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能把乱收费与非税收入画等号。
  易继元:税收与非税收入都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补充。
  我们要理性看待非税收入的增长。从规模上看,非税收入与税收不同。税收随经济增长而增长,而非税收入不一定随经济的增长而增长。以我的经验,非税收入所占比重的大小,不能一概而论,主要取决于该地区经济结构和第三产业的结构。
  比如今年,相对税收来说,非税收入就并未受金融风暴很大的影响。另外,我认为,单纯说非税收入增加了是不正确的。其实,更准确的说法是,以前未进财政盘子的预算,现在归口财政管理的比例在逐步增加。
  CBN:相对于非税收入的大幅增长,我们更关注湖南非税征管的规范化。
  易继元:上世纪80年代末期是预算外资金最膨胀的时候,所有的收费,也就是非税收入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当时预算外资金可以和非税收入画等号(但现在这样说就不对了)。到了90年代,大家发现预算外资金几乎可以与预算内资金并驾齐驱,而且有超越之势。于是,非税收入就逐渐把预算外资金向预算内转,把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我们规范非税收入,一是把非税收入赶进了财政笼子。二是摸清整体收入的底子,至少湖南现在可以基本上说得很清楚。三是将非税收入纳入了财政预算的盘子。这些都走在了全国前面。
  CBN:跳出财政看财政,规范非税收入的意义可能不仅仅是弄清家底,我们更重要的是这对于规范其他部门利益,规范部门小金库等的作用。
  易继元:毫不夸张地说,规范非税收入,对遏制源头腐败、优化经济环境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意义深远。
  易继元:我个人认为,有三个方面值得参考:一是从机构上,从省、市到县,我们的征管机构健全,级别也高,省厅是副厅级,市州一级是副处级,县一级大部分是正科级,有少部分是副科级。有些县还是财政局长兼非税局长。二是以票管收上,做得很好,通过系统自动核销,收缴分离,年检核销走在前面。三是在管理模式上,大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实施“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这个模式。
  易继元:现在一说有非税收入存在或者增加,就有人以偏概全地认为有“三乱”现象存在,这是值得商榷的。
  我个人认为,规范非税收入,就是要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我们不能因为吸引投资,就不依法办事,采取少收或不收,这同样造成了新的不公平。那些认为非税收入收得越少环境就越好的观点,我觉得也是值得商榷的。
  对于一些专家提到要尽快将非税收入改为税,我认为部分具有准税收性质的收费可改为收税。非税收入是无法全部改为税的,这是非税收入与税的特性所决定的。比如,出入境的收费不能转为出入税,三峡建设基金就不可能改为三峡建设税。
  易继元:下一步,我们的做法是继续“一清二改三清理”,一清就是全面清理,所有的非税项目,把那些不适用市场经济发展,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取消掉;二改则是把那些具有准税收性质的项目,比如养路费已改为燃油税,社会保障费建议改为社会保障税,还要把排污费建议改为环境保护税,这些具有长期性质、准税收性质的费改为税。不能改税的,就规范征收。
  与此同时,我们准备严格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一是编制年度统编预算;二是核定执收成本,实行统筹安排。做到严格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来核定执收成本,来核定年度预算,实行统筹安排。
  我们的目标就是“依法征收、纳入预算、统筹管理、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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