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扣除商家保证金合法吗?

如题所述

淘宝的这次整顿行动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打击假冒伪劣,其初衷无疑是好的。这在客观上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规范商家、整顿市场的良好效果。正如某位商家坦言:“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了。以往阿里旺旺(淘宝商城官方软件,用以消费者与商家购物沟通等)不闪时,心急火燎。如今阿里旺旺一动,如临大敌,是不是神秘抽检师?”对商家多一份监督,商家就多了一份忌惮,消费者权利自然就多了一份保障。另一方面,这些保证金被扣除的商家也确实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违反诚信甚至违法的行为。 然而,抛开淘宝采集证据的形式是否合适,即便淘宝搜集的证据和检测的结果在实体上确凿充分,这些商家就应该“罪有应得”?淘宝就有权力扣除他们的保证金?淘宝扣除保证金具备合法性吗?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显然,淘宝扣除保证金的合法性并不是来自法律赋予的权力。《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表明,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因此,淘宝并没有对商家的不良行为作出罚款的权力。 那么,淘宝扣除保证金的合法性只能来源于双方签订协议所确定的权利。根据淘宝商城所提供的格式合同,淘宝在两种情形下能够处置保证金。一种是当商家违法、违约或者不诚信时或被买家申请维权、索赔时,“淘宝有权根据其独立的判断,无须承担责任地,直接使用保证金对买家进行先行赔付”。我们无法判断这次淘宝扣除商家保证金有多少是用来对买家进行先行赔付的。即便存在这种情形,淘宝也应该把为什么扣,具体应该扣多少向商家进行释明,解除他们的疑虑。 另一种情形是如商家对淘宝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损失时,“淘宝有权根据其独立的判断,无须承担责任地,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淘宝或其关联公司损失的金额,以补偿淘宝或其关联公司所遭受的损失。如您的保证金余额不足以赔偿的,淘宝有权继续向您追偿。在损失金额不明确之前,淘宝有权要求支付宝公司继续无限期冻结您的保证金,直至损失金额明确后予以结算。” 这一条款不可谓不霸道,淘宝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随心所欲地确定自己和关联公司由于商家的行为承担了多大损失,并且可以为所欲为地直接从保证金直接扣除,还能无期限地冻结保证金。这就免除了己方核实损失的责任,加重了商家的赔偿责任,剥夺了商家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抗辩的权利。同时,商家只要想在淘宝开店就必须签订这份协议,因为协议里还白纸黑字写着:“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您应立即结束开店流程或停止店铺经营活动。”因此,这一条款不仅是格式条款,还是霸王条款。 根据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因此,淘宝不能运用该条款将商家的保证金进行为所欲为地扣除,毕竟从报道反映的事实来看,部分商家只是轻度地违反诚信,于法于理都无须承担如此重的惩罚。为今之计,淘宝应该正视自己的错误,拿出拨乱反正的诚意,根据各位商家不良行为的严重程度分情况对保证金进行合理公正的处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