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6-20
可以。调解是建立在双方都有意和解的情况下,不过你可以去说说情况,判决不一定是最好的结果。如果对方坚持不拿钱,并且把钱已经转移,那么法院也找不到他的钱的话,还是给不了你的钱。也许被告是想少拿点或者希望你撤诉,相应的会马上给你钱。如果你不同意,人家就死赖着不给钱你也没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1-26
原则上,不管同不同意和解原告都应当出庭参加庭审,陈述己方意见。根据调解自愿的原则,原告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失败那么调解协议书就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及时判决,对于双方争议的法律事实应当依据判决进行执行,错误强制执行的损失可以请求赔偿。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或者一方让步,以解决双方的争执的活动。亦称和息。在中国,和解与调解不同,和解是当事人之间自愿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第三者参加;调解是在第三者(可能是群众或者群众组织,也可能是人民法院)主持下成立的。 诉讼前的和解 指发生诉讼以前,双方当事人互相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争执。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依法处分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表现(见处分原则)。和解成立后,当事人所争执的权利即归确定,所抛弃的权利随即消失。和解一经成立,当事人不得任意反悔要求撤销。但是,和解所依据的文件,事后发现是伪造或涂改的;和解事件已为法院判决所确定,而当事人于和解时不知情的;当事人对重要的争执有重大误解而达成协议的,当事人都可以要求撤销和解。因此,原告不同意和解可以提出申请,也可以选择不出席和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六十条 经审查,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一)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三)违背公序良俗的;(四)违反自愿原则的;(五)内容不明确的;(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第3个回答 2019-06-20
原告(申请人)不同意是和解是不用去的,执行和解需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意思表示一致,也就是都同意和解的情况下才能和解,和解后本次执行终结。因现在法院对执行期限要求严格,所以法官很希望当事人能尽快达成和解,以免超过执行期限。
第4个回答 2019-06-20
和解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你不愿意执行和解,可以不去的,这是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