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4日后,水污染源无水质自动采样器无法验收?

2020年3月24日后,水污染源无水质自动采样器无法验收?

是的,有相关文件有要求的,建议企业尽快安装水质采样器,且功能要求要符合61号文。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19年第58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的公告,此公告自2020年3月24日起实施。《规范》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部分,水污染源排放口、流量监测单元、监测站房、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及数据控制单元的建设要求,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及水质自动分析仪的安装要求,以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调试、试运行技术要求。此标准是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 353-2007 )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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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24
为什么不能验收,之前DR-803K就验收通过了
第2个回答  2020-02-24
目前各地环保局对安装水质自动采样器的要求不一,还有部分地区没有安装水质自动采样器的动作,随着新标2019年第58号文件HJ353-2019的陆续推广,安装水质自动采样器肯定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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