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5年6月本科毕业,待业一年,2016年8月考试进入农村信用社,2017年2月开始缴纳五险一金,2017年7月从信用社辞职考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因管理问题,参照公务员标准发放工资,参加工作时间从2015年7月开始计算,工资级别定25—1,请问2018年8月转正定级科员后,工资级别应该定为25-2还是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