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员工一入职就怀孕,产假休完就离职走人的行为?

如题所述

那我就来唠唠吧,像是这种情况,我所在的企业一般都是消极处理,不过今天不说道德问题,简单说一下企业管理实务中一般会如何解决。

对于育龄妇女入职的时候,企业一般都会“关怀”性的友好慰问一句:“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啊?准备什么时候要孩子啊?”之类的问题,抱着想入职心态的女员工只要不傻,就应该晓得怎么回答,然而这种事很多时候又不是可以人为控制的事情,所以,如果只是正常的结婚生孩子,还想着好好干的那种倒没什么好说的,企业的社会责任不正是应该体现这种时候的嘛!

不过对于另外一种情况,应该指的就是题干中说的,我想题干这里说的意思应该指的是那种恶意泡假的情况了~一上班没几天就开始泡病假,咱们从来都不缺关系,对于那种拿着三甲医院正式开具的病假证明的时候,企业也只能吃这个哑巴亏,首先不能解雇,这是违法的,又不能随便给人调岗,所以最多也就是扣个绩效。

不过也有企业老总比较强硬的,会直接恶性解合,对于这种情况,一般会有两种解决办法(先说一下,这种官司一般肯定是孕妇胜诉的,只是涉及如何协商的问题)要么就是恢复劳动合同,补发期间工资,另一种就是支付补偿金,友好解除喽,在司法实务中并不会过于支持孕妇的无理要求。

不过其实对于这种情况,企业也并非是毫无办法,劳动法并没有说三期妇女就不能解合,再大的问题也是可以协商解除的嘛,就当为自己的眼光问题买单喽,再一个就是法律中提及的几种情形了:①过错性解除(第39条),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② 非过错性解除,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还要额外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③违法解除(第48条),后果就是上文中提到的,履行合同或者赔偿喽。

这个问题之所以会成为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企业对三期妇女的问题碰不得的问题。

嘿嘿,其实,企业真要想治一治这种歪风的话,还是可以有不少坏点子的,不过那种能被打主意泡病假的那种的规模企业来说,好像也没啥要紧的~嘿嘿,况且我是个好人,不会给你们出坏点子的,所以还是自己擦亮眼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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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09

之前不理解很多公司部分岗位不招女性,也有部分岗位明明招女性,然后不招刚结婚没孩子的女性,或者不招准备要二胎的女性,甚至面试的时候有的公司领导会直接问女性面试者是否准备要小孩这些带有个人隐私的问题,随着很多公司越来越多女性入职就怀孕,修完产假就离职的现象越来越多时,才理解到用人单位的不容易。


之前我们公司的编辑岗位一直不稳定,有的来了没几天就走了,做的长的有2个月,但还是有各种原因离职,后来,老板提高编辑的工资后,总算招来一个妹子,工资也比之前的编辑高出不少,那个妹子刚来公司一个月,就跟领导请假2个星期,后来才知道是回去结婚,居然是婚假,那没办法就批了,休完婚假没多久,每个月她还会经常请一两天假,是要去医院做产检,看到肚子一天天的大了起来,很快又去找领导请产假,领导批了之后她就回去待产,休完产假过后,人事给她打电话问她什么时候来上班,她说老公要上班,自己要在家带孩子,真的无法上班,说白了,就是要离职,无奈之下,公司只好又要重新招人,来来回回折腾,让公司苦不堪言。

如果这个女同事一开始跟领导请产假就说,生完孩子就不来了,领导肯定不会批准她的产假,所以正常的休产假拿工资,有这么好的事,不干活照样拿钱,不管是谁都愿意这样干,但这样做的话,公司又不确定这个女同事还来不来上班,该不该提前招一个替代她的人过来上班,如果到时候这个女同事休完产假又过来上班的话,就会造成两个人做同一个岗位,人力资源的浪费。


当然,这种情况多了之后,很多公司也会学聪明了,在面试的时候,会根据女性面试者的年龄、婚姻状况来评估她接下来在公司会不会有类似的行为,当然也会在面试中问到,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很大的话,可能就会以一些其他的原因不给予录取,有的公司在确定录取之后会跟她签订一年的合同期,如果真的有这样的情况,也会在合同期到期后不续约,甚至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求对方签订多少年之内不允许生孩子的协议等等。


虽然有时候有些公司做的有些过分,但从工作讲究等价交换的原则来看,也是情有可原,如果女性真的打算要孩子了,可以安安稳稳的在家安胎,把赚钱的事交给老公,不要想着占公司的便宜,不工作也白拿钱,当然,女性也有很多是有事业心的,不妨先把孩子生出来,然后有精力工作了再出来,我相信还是有很多用人单位会录用她们的。

第2个回答  2017-05-05

        看到这个问题,我想应该说的就是女士就是故意为之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企业必须为这名女士支付工资,并且不能以任何理由辞退的。我想法律的本意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为了社会的稳定和怀孕家庭的幸福,但是却被不坏好意的人以这样的方式钻了空子,怎么来说都是这样行为的女士不对的。

       不违法即为合法,企业也很无奈,否则也不会有上面的问题了!那么就从道德的角度来分析了,个人认为这种行为是极端自私自利,贪小便宜的行为!


         从企业的角度来讲,无疑是损失最大的,白白增加了企业的开支成本!从个人的角度来讲,就是沾了便宜,其实这也损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不是吗?


         企业的新员工从入职到产生良好的收益都是有过程的,首先员工需要熟悉工作环境工作流程,有的企业可能还有培训,有老人帮带,还有就是企业在得知该女士怀孕后,不得不重新招聘。从这来看企业支付了机会成本,培训成本,人力成本,却丝毫没有收益!我相信这样的人企业是比较痛恨的吧,感觉企业像傻子一样,被这样玩弄?


         再来看对企业的其他员工,那也是不公平的。企业的收益是一定的,这样的员工间没有产生收益,却直接参与了企业利润蛋糕的分配,尤其是某些以提成或者利润比获取工资收益的岗位,这样的人不是直接在抢夺其他人的合法收益吗?

         我想法律的本意是保护弱势,而不是鼓励小偷强盗!这样故意做的行为,法律无罪,但是我从道德上真心谴责!您觉得呢?

第3个回答  2017-07-06

如果企业出现这种行为,那说明这位女员工的做法是故意的,就是为了想混生育险的,为了孩子的出生来找一个可靠得经济后盾的。但是虽然企业也知道女员工的心思,但是却无能为力处置。因为该女员工一旦入职,就享受国家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也就是说,国家给孕妇和产妇罩上了一个金光环,企业是不能触碰的,就像孙悟空给师傅画的那个保护圈,只要师傅不出圈,别人就休想向前一步来吃唐僧。是不是非常厉害。

为什么现在企业在招聘时有许多用人歧视,大多数对男士的招聘比较多,不光是岗位职责的要求,更多的也是企业老板的决定,因为女职工一旦入职,就要考虑比较多,什么家庭,孩子,生活等等一系列的东西,而男士就不用呀,全部把家务事都交给老婆了,自己就可以在外安心赚钱了,也就所以这些男士的老婆在工作时就四处碰壁了。其实女人也是可以工作的,这就要求把家庭的生活处理好,不要瞻前思后的,让企业认为你对工作是不负责的,你的心思没有放在工作上,这样就不好了。成功的女人不只是事业上的成功,更多的是可以把事业与生活处理的游刃有余,比如让家里的老人来帮忙照顾孩子之类的,自己即使早出晚归的也不会有太多的牵挂,而且在工作中也会干得越来越得心应手,这也许就是家庭后盾的强力支撑吧,没有了后顾之忧,才会勇敢的大步向前。

第4个回答  2017-11-26
为了防止这种事,可以让所有新入职员工每天1500米跑步,持续3个月,以防隐孕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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