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的商务签证如何办理?

比利时的商务签证如何办理?

  比利时商务签证

  比利时商务签证

  此签证在下列申根国有效: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及瑞典,其中比利时为申请人商务访问的主要目的国.

  比利时在签证上实行的是一种叫“返签”的程序。不象美国那样,在面试的当时就可以给你盖上APPROVAL或REJECT。比利时签证处没有这个权力,那里的工作人员的职责是发放申请表格、解答签证中的种种问题、监督担保程序、验收申请材料以及最后的发放返回的签证等等。
  这种程序的缺点是让申请者等待的时间较长,一般要2个月以上。如果签证申请得比较晚,很有可能影响自己的开学日期。所以,提早准备好自己的申请材料,不要耽误。

  当然这种程序也有它的优点,第一是由于审批签证的决定权不在签证处,所以面试的时候就不必紧张得要命,这对很大一部分缺乏面试技巧的人相当有利。 签证处一但接受了你的申请材料,他们就会把这些材料邮寄给国内的比利时移民局(或称内政部外国人管理处),由他们来决定是否签发你的签证。一般要经过2个月以上才会有结果。签发的签证会被邮寄到国内的签证处。这时,签证处会给你来信,让你到他们那里去取签证,同时,给你的信里会有一份清单,上面列出了你还需要带上那些材料。当然,这些材料无非是护照之类的东西,不必担心。

  比利时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此护照在申请人回国之后,仍需具有至少3个月的有效期。
  2.4份由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的申请表格。表格需以荷兰语、法语或英语填写,希望使用打字机填写。每份表格上需贴2寸照片一张。请注明申请的入境问?一次/两次/多次)*。申请表第19、22和25项请仔细填写:入境次数及停留天数(19); 过去是否得到过申根国的签证 (22) ;除比利时外还计划去哪些国家 (25)。
  *如果申请人在离开申根国地区、访问其他国家 (如英国、瑞士) 之后,希望重新进入申根国地区,那么必须申请2次或多次入境签证。如果申请人在递交材料后还需申请其他国家的签证,申请人可取回护照,在指定的签证签发之日前,将护照交回。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比利时公司的邀请信原件,需注明被邀请人的姓名、职位, 护照号码、访问目的及时间、旅行及住宿费用由哪方面承担、比利时邀请方的电话/传真/E-mail地址、邀请方负责人的姓名/职位/签名。
  5.申请人在中国的工作单位出具的派遣书。派遣书需用英语、法语或荷兰语书写,并需注明申请人的职位、护照号码、身份以及赴比利时访问的时间和目的。
  6.申请人在中国的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及此文件英语、法语或荷兰语的翻译件。
  7.如果所有或部分旅行费用由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支付,需提供派遣方的资信情况证明(银行对帐单或存款证明等)。
  8.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将被要求提供其他补充材料,例如:来回飞机票订单,旅馆订单等。

  注意: 所有材料(除第2、3项外)均需递交一份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所有材料需由申请人本人亲自递交。每周一到周四上午10:00至12:00接收签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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