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享受红十字会捐款基金?

如题所述

适用于家庭基本生活和生存十分困难的群众,以珠海市为例。

《珠海市红十字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七条 本市常住人口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救助基金:

(一)因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伤害,生存与生命受到严重影响,或患疾病而无力支付医疗费的;

(二)家庭人均月(年)收入接近或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三)其他特殊困难的。

符合第七条规定的救助对象,在救助基金承受能力范围内,根据申请救助者的境遇、困难程度、伤病情形可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

扩展资料

依据《珠海市红十字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市和各区红十字会组织实施两级救助,原则上依照接受捐赠者的范围进行分工。属于市或区接受捐赠的,由市或区红十字会分别对所辖区居民施助。属于特殊情况需由市和区两级红十字会共同施助的,需经区红十字会拟定意见,报市红十字会审批后施行。

第十四条 

申请救助时申请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 珠海市红十字会救助基金申请审批表;

(二) 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 区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

以上资料须交市红十字会审验。

第十五条 

市红十字会收到完整的申请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六条 

救助基金审批办法:

(一) 救助金额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报常务副会长审批;

(二) 救助金额5000元以上至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报一名兼职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审批;

(三) 救助金额20000元以上的,报一名兼职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审批;

(四)市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公益项目,报常务副会长、会长审批;

(五)定向公益项目按协议执行,报常务副会长审批;

(六)专项募捐报一名兼职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审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珠海市红十字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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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30

适用于家庭基本生活和生存十分困难的群众,以珠海市为例。

《珠海市红十字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七条 本市常住人口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救助基金:

(一)因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伤害,生存与生命受到严重影响,或患疾病而无力支付医疗费的;

(二)家庭人均月(年)收入接近或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三)其他特殊困难的。

符合第七条规定的救助对象,在救助基金承受能力范围内,根据申请救助者的境遇、困难程度、伤病情形可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

 扩展资料: 

《珠海市红十字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七条 接收捐赠救助款物以及基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的每个环节,都必须有相应的资料和文字凭证,包括银行汇票、接收收据、救助申请及审批表等。所有资料要进行归档,妥善管理。

救助款发放形式:1.由红十字会领导直接上门探望发放;2.银行转帐到医院或个人帐户;3.现金发放。如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有关申请表等交由市红十字会存档。

第十九条 市红十字会经办人员,必须遵循红十字会运动的人道性、公正性和中立性的基本原则,公正无私地对待所有求助人,对非属本办法规定的救助范围,或超越规定救助范围的求助者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得推诿或不予置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珠海市红十字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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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3-06

    首先可以打本地红十字会电话问询,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会根据 申请内容做出建议。 .还可以到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网站上查询符合 申请的资助项目。
    红十字会的资助都是以项目为准的,不是  去要申请就可以随便给,红十字会是严格按照标准做资助。 

    一、基金的救助对象
       1.急、危、重大疾病患者,如各类癌症病人、白血病、尿毒症、急重疾病住院病人以及住院手术患者,可申请大病救助。据悉,1999年至2004年底, 救急基金共为大病对象补助27万余元。
       2.下岗待业低保困难户、社会贫困户和“三元靠”人员等。自1999年至2004年底,在国际妇女节、劳动节、世界红十字会日、中秋、春节等期间,先后通过“送温暖”活动,为以上人员送去各类物资等价值近22万元。
       二、大病救助的申请条件及申批
       1.申请条件
       申请救助者必须是本区常住户口(含蓝印1年);或者是居住3年以上的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能聘用的外来员工,或者是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住院保偿的农村户口。
       2.大病救助的申报材料
       户籍证明、工作证明、暂住证及农村合作医疗住院保偿证书等。以及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病历资料,住院发票,一日清单等。
       3.大病救助的申批程序
       申请者填写申请救助表后,逐级经村(居)委会、学校、镇(街道)、教育局审核,最后由区红会办公会集体讨论,按申助者具体情况提出救助。
      三、救助未发放的原则
       1.救助款的额度,一般结合申助者伤病情形与困难程度及区红十字基金运转情况的确度,控制在500-2500元之间,重复申请者予以严格控制,原则上当年不受理重复申请。
       2.属定向捐助的救助款按《市红十字救急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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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12-23
我爸爸闫明亮得了系统性红斑狼疮我叫闫顺连得了癫痫病孝喘病和痛风肾结石请你们红十字会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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