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2-23
秦灭六国后,建立大一统朝代,继续以昂扬的姿态和锋锐的斗志,北修长城逐匈奴,南开闽中地和陆梁地,大大拓展了疆土,形成了一个空前广袤的大帝国,即使是西方的亚历山大帝国也相形见绌。为便于统治,秦始皇摈弃了周王朝的封建制度,将全部疆土划分为41个郡,直属中央政府,继续遵照商鞅制定的制度。
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制度,这也是一个在当时最平等的制度。秦帝国终其一朝,没有封国封爵,没有公候伯子男,所有的贵族,包括秦始皇自己的子女,没有像后朝历代的龙子龙孙一样有自己的封地,要想晋升只能依靠功勋,所以秦朝没有封国之乱。 其实这种说法应该是王前的称呼是几个字。比如秦王,晋王,这应该算是一个字的,而九江王,淮南王这算是两个字的,中国古代对封王的制度是很为严格和有一套完整体系的,在秦朝以前,一个国家最高的领导人是王(天子),这个时候其实王前边的的称呼是朝代,从我们熟知的商王,周王。
而下边的封国是没资格称王的,当时的晋,齐,秦,这些大国们也只能叫做公,也就是被认为是蛮夷的楚国,反正天高领导远,自己搞了个王的称号玩玩叫楚王,然后后来周天子不行了,大家都称王了,什么齐王赵王燕王,连中山国这样的国家也称王,只有鲁国这样的国家比较传统守礼没敢称王,这算是中国王的称王时代。
到了秦王统六国,觉得王已经不能代表他的丰功伟绩了,那么多称王的,于是从远古圣人三皇五帝的称号里组合了一下,成了皇帝,王这个称号也就被秦朝抛弃了,直到汉朝,高祖为了稳固统治,封了众多的王(注意,这个时候的王,是由皇帝封的,称为封王)汉朝的王并不说全是两个字的,而是以地域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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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和他一起创业的股东众多,前期也封了七个异姓王,比如楚王韩信,赵王张敖,梁王彭越,长沙王吴苪等,而汉朝的刘姓王众多,单单临江王,长沙王,中山王,清河王这几个三个字的都已经说明问题了,也就是说汉朝的王是以封地命名的,并不一定就说是两个字的,王前边的名称,往往是指他的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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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唐朝也是如此,李渊以唐地起家,立国号为唐,以封地为王号,诸如亲王一级的都是大国,譬如我们熟知的秦王李世民,齐王李元吉等,这些单字的王号代表的是亲王,同样唐朝也有三个字的王号,比如江夏王,河间王,汉阳王,这些就往往是郡王级了。
清朝的封王制度有些复杂,所谓宗亲封王大概是用,恭诚端庄,英安廉淳,这些字来封的,字在王前,算是单字王,就算是郡王,亲王的分别可以看做廉郡王,廉亲王的分别,但也有顺承亲王,克勤郡王这种两个字的王号。
综上也就是说,这些时代的封王其实都是单字王和双字王,并不是汉唐就是单字,清朝就是双字,而是称呼的问题。汉朝时候只是单纯的王爵加封地的作为称呼。到了魏晋时期,王爵有了亲王和郡王之分,唐朝时候算是一字为亲王,二字为郡王,而清朝则以爵号加亲王为称呼,所以大家能看到的电视上怡亲王,廉亲王,其实这还算是一个字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2-23
封爵
1、上古的“爵”
《通典·职官·封爵》上载有:
黄帝:方制万里,为万国,各百里。
唐虞夏:建国凡五等:公、侯、伯、子、男。
殷:公、侯、伯三等,公百里,侯七十里,伯五十里。
周:公、侯、伯、子、男五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公居摄改制,大其封,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
《孟子·万章篇》说: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 .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但以上这种“爵”只是一种名号,与后世的封爵有很大的区别。除天子之外,公侯伯子男的地位和权力是相等的,仅仅是在礼节上的待遇有一定程度的差别。这个最近有不少著作论述,专门讨论这一问题。
2、春秋战国时的封爵
战国以前,各诸侯国内部的爵实际上有卿、大夫、士三级,每级又分上中下三等。各国按国大小待遇不同,如《左传》中载“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同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大,下当其下大夫。”有不同的食封标准,如《国语》中 载“大国之卿,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左传》中也载赵简子曾有“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之语。
战国时,各国的爵大致有卿、大夫等。如各国都曾有“上卿”、“亚卿”、“客卿”等,均为将相所得的高爵。大夫一级如有上大夫、中大夫、国大夫、五大夫等。战国各大国出现了侯爵,如秦有彻侯、关内侯,楚有通侯,其他各国均有侯。除侯外还有封君,侯、君封地或 以县计,或以户计,但仅能食其封地的租税,无军政司法独立权,不世袭。除此以外,各国还有一些特别的爵称,如楚国的封爵还有执珪、执帛。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定二十等军功爵: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以上相当于“士”),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以上相当于“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 庶长,十八大庶长(以上相当于“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以上相当于“诸侯”)。 彻侯得食县(设令、长),关内侯食租税于关内,余大庶长以下十八等,则如吏职。凡斩获敌首级一颗,即赐爵一级,还要有赐田宅和服役人员一名的优待。有爵级则可为官,斩敌甲首一颗,赐爵一级,愿做官的,可以作“五十石之官”,即斗食小吏。
二、秦汉时期的封爵
秦灭六国,实行纯粹的郡县制,赏爵仍为二十等爵。
西汉初分封了八个异性诸侯王,不久大多扫除,又分封了一批同性诸侯王于关东,镇土抚民。初期诸侯王国一般较大,常有几郡,国内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平七国乱后削减,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 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武帝改汉内史为京光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故王国如故。损其郎中令,秩千石;改太仆曰仆,秩亦千石。成帝绥和元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 郡都尉。到后来的王国不过相当一郡,且王死后诸子皆可分其地,越来越小。东汉略如西汉制,以皇子封王,其郡为国,置傅、相、中尉等。
侯(即二十等爵中的列侯)以户数为差,大者不过万户,少者五六百户,汉初因功封列侯者有一百四十三人。侯国建制相当于县,有国相,相当县令,受所在郡守节制。列侯另有家丞、庶子、门大夫、洗马、行人等数官。朝廷京师设主爵中尉管理列侯,景帝时改由大鸿胪管 理。东汉时列侯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设国相,有家丞、庶子等家臣。
第3个回答 2021-02-23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我的理解如下:古代属于皇权社会,皇权至高无上,在皇权之下会封赏一些人,最常见的就是“封赏爵位”了,其中有些人的“爵位”可以传递给子孙后代,其中有个特例就是皇帝的儿子或者兄弟一般会封“王爵”,他们还会有自己的“王国领地”,在自己的“王国”中他们可以拥有军队,也可以支配税收,但是因为皇权的诱惑力太大了,所以一些有“王爵”的存在可能心中出现一些“不太好的心思”,一旦有了这个心思,身边自然而然就会聚集一些“拥护者”,这些拥护者往往也有自己的“爵位”(比如最常见的公侯伯子男),一旦处理不好会造成国家的混乱和分裂,因此后来经过各个朝代的不断完善,后来的王公贵族只有“爵位”,没有“封国”,他的一切待遇都需要皇帝首肯国库供给,而且一般的爵位都会着级递减,比如第一代是“亲王”,第二代只能是“郡王”,后一代总是比前一代低一个等级,比如我国最后一个封建朝代“清朝”,就属于这种,这种的好处是让多数“封王”的人留在皇帝身边,皇帝可以随时掌控他们的动向,有助于国家的稳定。所以说我理解的“没有封国封爵”就是只给“爵位”,不给“土地”。当然这些是我个人的理解,你可以结合自己参考下。
第4个回答 2021-02-23
爵又叫爵位,是中国古代帝王对有血缘关系的亲族和功臣授予的一种称号,是社会地位高低和享受物质利益多少的标志。一般依据血缘关系的亲疏或功劳的大小授予不同的爵位。
唐朝爵位三司唐朝爵位等级划分汉朝爵位等级划分秦朝爵位等级划分中国爵位等级划分明朝爵位等级划分五等爵爵位汉朝爵位等级
先秦
上古的"爵" 《通典.职官.封爵》上载有:
黄帝
方制万里,为万国,各百里。
唐虞夏
建国凡五等:公、侯、伯、子、男。
殷商
公、侯、伯三等,公百里,侯七十里,伯五十里。
周朝
公、侯、伯、子、男五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公居摄改制,大其封,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
《孟子.万章篇》说: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但以上这种"爵"只是一种名号,与后世的封爵有很大的区别。除天子之外,公侯伯子男的地位和权力是相等的,仅仅是在礼节上的待遇有一定程度的差别。这个最近有不少著作论述,专门讨论这一问题。
春秋战国
战国以前,各诸侯国内部的爵实际上有卿、大夫、士三级,每级又分上中下三等。各国按国大小待遇不同,如《左传》中载"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同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大,下当其下大夫。"有不同的食封标准,如《国语》中载"大国之卿,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左传》中也载赵简子曾有"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之语。
战国时,各国的爵大致有卿、大夫等。如各国都曾有"上卿"、"亚卿"、"客卿"等,均为将相所得的高爵。大夫一级如有上大夫、中大夫、国大夫、五大夫等。战国各大国出现了侯爵,如秦有彻侯、关内侯,楚有通侯,其他各国均有侯。除侯外还有封君,侯、君封地或以县计,或以户计,但仅能食其封地的租税,无军政司法独立权,不世袭。除此以外,各国还有一些特别的爵称,如楚国的封爵还有执珪、执帛。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定二十等军功爵: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以上相当于"士"),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以上相当于"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以上相当于"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以上相当于"诸侯")。 彻侯得食县(设令、长),关内侯食租税于关内,余大庶长以下十八等,则如吏职。凡斩获敌首级一颗,即赐爵一级,还要有赐田宅和服役人员一名的优待。有爵级则可为官,斩敌甲首一颗,赐爵一级,愿做官的,可以作"五十石之官",即斗食小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