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公务员,是参公管理女性,但上级发文不可以60岁退休,符合文件精神吗?
追答刚才说了 参公不代表就是公务员,不是所有单位都必须根据这文件执行的。
另外,该文件主要是说明,符合处级以上或高级职称的,可以60岁退休,而不是必须延长至60退休。因此,你单位的不执行该文件,并不违背该精神。
我们是参公事业单位,部份有高级职称女性是参公身份,根据中组部文件,可到60岁退休。但单位规定该部份人员不适用中组部文件。而中组部并没有这样说明。
追答“可以”到60退休,并不是“必须”到60退休。
追问问题是单位叫有高级职称的参公人员55岁必须退休。
问题是单位叫有高级职称的参公人员,必须55岁退休。
追答既然都不适用该文件了。也不是“必须”到60退休。那55退也并不抵触
追问中组部和人社部14号文明确有高级职称的女性60岁退休,要本人申请可55岁退。现在的问题是本人想60退单位不同意,理由是参公人员,即使有高级职称也不行。
追答你还是先看清楚我上面的话吧
追问讨论偏离了参公人员有高级职称女性能否60岁退休问题。各人理解文件不同,再讨论无意义了!
追答说白了就是你自己要死磕这句话罢了。你说你事业单位参公人员,这么简单的事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懂?打擦边球不懂?
文件内并无明确到“必须”,因此就具备了可调整性。不会按我的意思执行,当然也不会按你的意思执行。当然你说的对,各人理解文件不同。你单位的做法就是这样,反正与文件不相悖。既然文件不适用,那么按原计划执行是很正常的。如果你对此有想法,那就慢慢琢磨呗,讨论的确无意义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句话提醒了我。太对了,中国实情,汉字博大。谢谢这几天的开导。豁然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