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学校录取流程

如题所述

报名方式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通过互联网登录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门户网站(www.sjpopc.net)“2017年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2、考生在报名时,从普通类、中职类、特长类中,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
普通类、中职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考试。技能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其中报考安全防范技术的中职类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参加综合素质面试;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特长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特长测试。选择特长测试的考生,须选填特长测试项目。
3、考生在网上填报专业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报是否同意调剂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4、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单独招生报名表》,由所在学校审查、签字盖章。
七、考生资格审查
1、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
2、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所在学校审查签字盖章的《单独招生报名表》、《高考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县级招办公章)和各类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学院,交报名录取组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取得考试资格。报名资格审查时,尚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须自行前往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并将《体检表》原件交报名录取组审查备案,待高考体检后及时将《高考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县级招办公章)交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学院录取时以《高考体检表》采集的信息为准。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生现场交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1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
4、通过审核的考生需签订《考生承诺书》和《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录取组收《单独招生报名表》和《考生承诺书》。
5、考生持4张本人近期1寸蓝底照片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文化考试小组收《诚信考试承诺书》,发放《2017年单独招生准考证》。
八、考核办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3、考试时间:150分钟
4、文化考试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自行组织阅卷评分。
5、考试内容: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两套,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考试,总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
6、考试实施:考生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17年单独招生准考证》按时参加文化考试。凡未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综合素质面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普通类、中职类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2、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下简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观察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基本素质、职业倾向意愿、举止仪表、语言交往能力、应变能力。
(三)专业技能测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报考安全防范技术专业的中职类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下简称“技能成绩”)满分为100分。
3、安全防范技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基础知识、数字电路基础知识、网线制作与测试等。
(四)特长测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特长类考生进行特长测试。
2、特长测试成绩(以下简称“特长成绩”)满分为300分。
3、特长测试内容: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项目的相应内容。
(五)考生查询成绩
学院将在门户网站开通“考生查询成绩系统”,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及考生号查询自己的成绩。
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
(六)考生查分
对成绩有疑问要求查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名录取组,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17年单独招生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文化考试组和技能考试组负责统一查分,查分结果交由报名录取组通知考生本人。
九、录取
(一)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录取原则
1、普通类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普通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普通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最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中职类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其中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成绩相加)。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职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最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特长类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确定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特长成绩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特长突出(特长成绩优异)的考生,经学院批准可以选择学院当年单独招生的专业就读。
(三)通过学院网站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将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十、相关规定
(一)已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已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
(三)已被学院录取到单招专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学院其它专业,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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