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学过什么法律知识,单位突然组织劳动法类型的辩论赛,跪求大神帮忙分析下正反方观点,急!!!在线等!!!

2009年,刘某与某市房产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公司销售部门任职,合同约定,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2012年1月,刘某因母亲病重,为照顾母亲,刘某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公司主管销售的副经理杨某(非法定代表人)当日口头同意了刘某的辞职申请,几天后刘某把自己的工作移交给了销售部,便在家照顾母亲,之后公司人事部以刘某提出辞职后一直未上班,也未办理辞职确认手续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在公司存档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况>原因一栏写明:因刘某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而由公司方解除劳动合同.
2个月后刘某母亲去世,刘某开始继续求职,期间多次遇到用人单位开始同意录用,有的面试合格,但最后都以刘某原单位反映刘某是因为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合同,便不同意录用,致使刘某长达一年无法就业,靠向他人借钱维持生活,刘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更改存档文件中注明的劳动合同解除原因,并赔偿刘某的损失,公司方以刘某未经法定代表人同意也未经人事部书面确认辞职就不上班属违反劳动纪律为由不同意.
正方观点: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反方观点:用人单位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从法理上讲,立法的目地是为了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 ,各个问题之间有一定的共性。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是大陆法系。如果每出现一个问题,就相应的立法,那会产生重复性立法,浪费人力,物力。 2、从丁子户问题剖析,实质是属于什么类型的权利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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