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和事假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病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事假是用人单位自主权。

一、病假
病假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工作,在法定医疗期内,依法享有的停工治疗休假权利。职工请病假,应当提交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书面证明,并按用人单位依法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职工病假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1、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在医疗期满前可以复工的,顺延至复工之日;不可以复工的顺延至医疗期满。
3、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生活费。

二、事假
事假是因为劳动者私事而请假,没有特殊情由,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部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劳动部
《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 》
[59]中劳薪字第67号
1.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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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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