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夫离婚后,孩子的名字,籍贯能不能改?

能不能改成我现任丈夫的?

姓名可以更改,但户籍不可以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另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但,登记机关登记时确有错误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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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关于籍贯问题:根据户口管理原则,公民的籍贯地应以父母的籍贯地为准。 1、更改籍贯的程序是: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籍贯": (一)实际籍贯与登记籍贯不一致的; (二)籍贯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的; (三)本人被收养随养父填写的。
关于孩子变更姓名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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