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的创新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如题所述

《语文课程标准》从起草到正式出版,按照程序,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多次向教师学者征求意见,前后修改六七十稿,从原来的八九万字压缩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从2001年9 月始,《语文课程标准》和按这个标准编写的实验教材已经进入三十多个实验区,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改革的实验步入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这个标准包括“前言”、“课程目标”、“实施建议”三个部分,课程的内容结合在“目标”中作了阐述。“前言”即是这个标准的基本理念部分。而基本理念又渗透于“课程目标”、“实施建议”之中。这个标准突破了学科中心,将素质教育的理念融注于课程标准的各个部分,切实体现了以育人为本的素质教育观。因此学习新课标,实施新课标,首要的是要明晰那些支撑整个课程标准的新的理念。 1、语文课程性质观的创新 这一理念创新主要体现在对语文课程特征的准确界定上。《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揭示:“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这一界定融入了语文教育界经过长期探索而达成的一种共识,为语文课程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实施作出了富有理性的定位。 关于语文课程的认识,人们长期争论不休。多年来人们提出过基础性、实践性、思想性、科学性、民族性、综合性等等。换成另外的说法,又可以作如下概括:工具性说、工具性与思想性说、人文性说、工具性与人文性说。由这些提法和说法,可见语文课程的性质不是单一的,而是多重的。只是大家谈及的各种性质不是在同一个平面上,是有偏重的,也是有层次的。通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大家获得了比较接近的认识:语文课程性质的核心应该是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语文课程标准》就是在这一讨论的基础上,将人们的共识以较为理性的语言作了概括和揭示。《语文课程标准》提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交际”,一个“人类文化”,两个“重要”,表明了在课程性质上的倾向性——语文课程具有工具和人文的性质。这里的“工具”是一种比喻的说法,它具有“实用”和“中介”的含义。“工具性”的基本内涵和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兴起的科学主义思潮相通,这一思潮是以追求实用的唯功利主义科学观为基础的。关于语文课程的性质,当年提出“工具性”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在今天来看,仍然有它的现实意义。但是片面强调“工具性”,的确产生了相当程度的消极影响,于是语文教育界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提出了“人文性”的口号。放眼世界范围的教育领域,20世纪的大半个世纪里,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两大思潮的论争始终没有停止过。国外教育领域的两大思潮之争和我国语文教育界的“工具性”和“人文性”之争,是社会及教育发展到一定时期必然产生的现象。“工具性”主要着眼于语文课程培养学生语文运用能力的实用功能和语文课程的实践性特点,“人文性”主要着眼于语文课程对学生思想感情熏陶感染的文化功能和语文课程所具有的人文学科特点。《语文课程标准》指明语文课程的“工具性”和“人文性”,目的在于凸显这两个方面的功能。我们应该能够认识到,科学与人文的统一,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可以成为人们的共识,也反映了社会各界对语文教育的共同期望。“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的提法符合当前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也有利于课程目标的展开和实施。在语文课程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始终牢牢把握这两个方面的任务。 这里需要提及的还有另一个新概念,即“语文素养”。《语文课程标准》在阐述语文课程的功能时明确指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正是由于《语文课程标准》对语文课程性质全方位的、内蕴丰富的揭示和定位,进而才形成了囊括工具性知识、技能和人文精神、道德情操及个性风采的课程新概念“语文素养”。这个新概念,标志着语文课程的一种新的理想境界。正是作为素质教育时代之象征的“语文素养”,才构成了学生个体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坚实基础,同时也可以夯实他们学好其他课程的大文化根基。如此,新课程标准因其注重学生个体可持续和谐发展使语文课程的地位得到了提升,突出了它在个体从自然存在向社会存在的转化过程中所具有的奠基作用。 2、语文课程目标观的创新 这一理论创新集中体现了语文课程在价值取向上的现代意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义务教育课程应适应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让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都能够达到,体现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着眼于培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由此,《语文课程标准》所设计的课程目标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力争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达到这一目标,获得现代公民都必须具备的基本语文素养。《语文课程标准》还应该包含这样的目标:使学生热爱学习、学会学习,打下终身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我们在上述的阐述中已经提及“语文素养”。这里基本的语文素养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课程目标根据“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的设计来展开。这其中体现了工具性和人文性相统一的思想,包含了扎实的基本功的培养和潜在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开发。 什么是语文素养?为什么要提出“语文素养”这一概念?多年来大家已经习惯于“语文能力”的说法,这里屏弃“语文能力”,而提“语文素养”,意在什么? 我们看一看相关的工具书关于“能力”和“素养”的区别: “能力”,指人能胜任、完成某项工作的自身条件(包括心理和生理条件),其重在“功用性”;“素养”,指人通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包括修习培养)而在某一方面所达到的知识、技能、品德、思想的高度,其包括功用性和非功用性。 由上述的解释和区别看:“素养”高于“能力”,“素养”丰富于“能力”。 长期以来,就语文教学来说,我们都习惯于解释“语文能力”为读写听说的能力。《语文课程标准》所提的“语文素养”包括:字词句篇的积累,语感,思维品质,语文学习的方法和习惯,识字写字,阅读写作和口语交际的能力,文化品位,审美情趣,知识视野,情感态度,思想观念等等。“语文能力”已包含其中。这里提及的种种目标内容在以前的语文教育中也必然涉及到,但不能都归在“语文能力”的范围之内,语文课程需要有一个名称能够涵盖这样一些教育教学目标。正是基于这样的出发点,只有用“语文素养”这一名称,才能把上述内容都纳入语文课程的目标体系。如此改动,不仅仅是在名称和使用概念上做文章,其目的在于进一步开发语文教育在实用之外的功能,重视在语文课程实施过程中增强底蕴、提高修养的功夫。 《语文课程标准》正是基于以“培养”与“发展”“学生的语文素养”这样的对语文课程的功能、地位、总目标的认识,基于对语文课程特点(人文性、实践性、汉字与汉语的自身规律)的深刻反思,首次正式提出了“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甚至明确要求“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这种提法措辞委婉而观点鲜明,其标志着语文课程目标由知识中心向以学生能力发展为中心的转变,也表明在素质教育深入人心的时代背景下,语文课程功能的显著升华。《语文课程标准》从不同阶段、不同层次和不同侧面提出了语文课程的目标体系,即尽可能充分地发展学生个体的能力体系。其中包括发展学生的语言能力、思维能力,激发其想象力和创造潜能。语言能力是指以语言积累为基础、语感培养为指向的实践性能力,分别表现为注重情感体验、丰富精神世界、独立自主的阅读能力,耐心专注地倾听、文明得体的表达和沟通、富有感染性和说服力的口语交际能力,感情真挚、条理明确、追求独特感受、有创意的写作能力,以及全球化时代所必备的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而思维能力则是与语言能力互为表里、同步发展的,由于课程评价趋向注重学生个体在学习过程中的形成性和发展性,故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型语言能力之发展,必然内在地刺激着个体思维能力之成长,并进而开发出想象力和创造潜能。因此能够说,从偏重各种语言知识的灌输和贮存,到注重发展个体的各项能力,《语文课程标准》充分体现出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语文教育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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