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2-07
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误工、住院伙食、营养、护理、交通等费用。建议诉讼解决。至于责任到底多少,要看案情的。类似案件办理过,承担65%的责任,但个案情况是不同的。
根据法律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
2016年5月22日,5岁的小玲在姑父的带领下,来到东海某商场内的儿童乐园玩耍。因是儿童游乐场,小玲的姑父未能陪同进入乐园。然而,小玲在玩耍过程不慎摔伤至骨折。随后,小玲被立即送往医院治疗,最后医院确诊其右肱骨髁上骨折。因受伤,小玲住院13天。
本案中,七彩城儿童乐园的登记经营者白某,与负责收银并从营业额中享有利益的被告公司,均系七彩城儿童乐园的管理人,对在儿童乐园内玩耍的原告小玲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现因该儿童乐园未能及时清理园内地面上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体,致原告小玲在玩耍过程中不慎摔伤,被告公司、白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原告小玲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广场管理有限公司、被告白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连带赔偿原告小玲各项损失共计221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