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2-13
法官无权利要求原告撤诉。只要是法院已立案受理,撤诉只能是依原告的申请进行,承办法官无权要求原告撤诉,剥夺当事人诉权。但有时法官认为撤诉后寻求其它渠道解决,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对此法官也只能用劝,而不是要求。
诉讼必须有确定的主体,即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才可以作为诉讼主体,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如果被告已经死亡了,无法作为诉讼主体被起诉。因为不能裁定中止,要么原告撤诉,要么法官驳回起诉。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3、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4、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6、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7、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法官享有下列权利:
1、履行法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2、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4、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5、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6、参加培训;
7、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8、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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