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是否需要提前提交给法院?

还是在可以开庭的时候提交或者是开庭时向法官口头告知委托事项?法律上对此有什么具体规定吗?谢谢赐教!

1、《民事诉讼法》没有限制委托代理人的时间。在法院民事诉讼各项程序进行过程中,当事人都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处理相关诉讼事务。

2、委托代理人时,需要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扩展资料:

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被委托的近亲属在参与诉讼活动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的关系证明应由公安机关出具,可以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等官方文件证明,也可以由受委托近亲属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亲属关系的身份证明。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不是所有的亲戚都可以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而必须是“近亲属”,“近亲属”是个法定概念,“亲戚”不等于“近亲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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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应在开庭前送交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2个回答  2013-09-24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是否需要提前提交给法院?

叶赫那拉闻多解答;

一、《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都没有明确规定;

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本解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综上所述,民事诉的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不受案件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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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9-24
你是原告的话一般和诉状一块交,被告的话可以开庭时交
第4个回答  2015-04-18
可以提前交,这样法院审理前有什么事可以直接通知代理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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