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过世了,同在一本户口本上的人可以办身份证吗?

如题所述

可以。
户主死亡不影响户内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但是原户主死亡的应当及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并注销户口,同时申请变更户主;公民申请家庭户变更户主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新户主居民身份证;
3、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
一、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职业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一种是《居民户口簿》,由户口登记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个人页加盖"户口登记章"之后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财政部和发改委2012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户口簿工本费。
居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所需材料: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其他相关证明。
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
二、家里人过世,我们后续都应该做哪些事?
(一)开具死亡证明
如果家里面有人过世,那么急需又很重要的一个手续就是开具死亡证明,因为不管我们后续是办理火花还是领取死亡待遇,都需要开具出具死亡证明。去世的地点不同,死亡证明的出具人也会有所区别。
1、如果是在医院去世的,那么比较简单,直接由医院为我们出具死亡证明即可。需要我们提供的资料也比较简单,只需要携带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可以了;
2、如果是在家里面去世的,就要分为两种情况了。正常原因去世(比如高龄或者因病),我们要第一时间携带死者身份证和户口本去街道办事处或者派出所,如果在农村,需要到村委或者村卫生所出具证明,后续家属携带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的死亡证明。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的,就需要先拨打110报警,在公安排除他杀后出具。当然,有一些城市要求,在家中死亡,即使是正常死亡,也需要拨打110,建议如果真发生了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做两手准备,以免影响死亡证明的出具。
(二)死者生前财产提取或转移
凡是已经故去的人,其家属都需要去当地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去办理销户手续。但这之前,亲属需要将死者生前财产提取或转移到自己的卡中,同样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家属知道死者的银行卡密码,我们带上银行卡去到所存储银行的自动取款机进行提取即可;如果存在金额较多,无法一次性全部提取的情况,可以带上本人以及死者的身份证,到银行窗口进行分批提取就可以了。如果死者生前存的是定期或者大额存单,那么需要我们等到存款到期了之后才能取出,这一点大家需要注意一下。
如果家属不知道死者的银行卡密码,我们则需要到公证处去办理公证,证明死者已过世,并且我们还需要提供可以证明与死者存在亲属关系。然后携带上述证明办理存款提取。如果我们不知道死者都有哪些存款,可以让公证处为我们开具“银行存款查询函”再前往各个银行提取。
(三)死亡待遇的领取
如果死者生前有缴纳的养老保险或者已经退休的话,那么退休之后是可以申请一次性丧葬费和抚恤金的。目前来说,不同地区其申领标准也不尽相同。以绝大多数地区来讲,一般情况下丧葬费为死者当地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抚恤金为10个月死者生前的养老金额;如果涉及到死者生前养老、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未领取完毕的,还可以提起或转移账户余额。我们需携带医学死亡证明、死者退休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经办人与死者生前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去到当地社保的养老或者医疗窗口办理就可以了。
(四)销户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死者死亡的,亲属应该在一个月之内为其办理销户手续。销户办理的流程也相对简单,携带死亡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后注销户口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8-01
同在一本户口本上的人可以办理身份证,即使户主已经过世。但是原户主死亡后,应当及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并注销户口,同时申请变更户主。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