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门特门病申报一定要现场进行认定吗
答:如果是“特殊人员”不能现场认定的,可以在申报过程中选择特殊人员类型,并填写不能到场原因。
系统显示不能到现场认定的特殊人员,应对其上传资料及时客观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符合认定标准的,在认定系统中确认后,线上提交给复审医师;
不符合的,在认定系统中填写不予认定理由;申报资料不支持认定,需进一步补充检查的,应在认定系统中填写补充检查的相关信息,申报人补充后,重新上传申报。初审医师应在受理申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认定工作。
认定结果查询和待遇享受申报人在受理后,通过认定系统实时查询认定进度和结果。认定之日起,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廊坊市内门诊特殊疾病网上评定定点医疗机构:
廊坊市人民医院、廊坊市中医医院、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廊坊市博康精神病医院、廊坊市广阳区医院、廊坊市安次区医院、廊坊开发区医院、廊坊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中心卫生院。
重要提示:根据医疗保障相关规定,参保人通过伪造医疗资料和证明等,骗取门诊慢病待遇的,取消待遇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该病种。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追回医保基金,并处以2-5倍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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