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刑事申诉吗

如题所述

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案件的投诉:
1、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5、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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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9
可以管理普通刑事申诉。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申诉不服本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不服从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第2个回答  2022-01-19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3个回答  2022-01-19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4个回答  2022-01-19
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刑事案件的投诉:
1、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5、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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