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11-29
当然在法律上你也不用负责的。因为你捡到了遗失物,应该是一种暂时的无偿保管,你可以留着等待失主(其实最好的是占为己有,哈哈),也可以给公安机关,让他们去贴个失物招领,6个月没人认领归国家所有。在无偿保管中,不是你的故意或者是重大过失而导致拾得物毁坏或丢失的,不负任何责任。有偿嘛,哼哼,你就得意思意思了。但是你要是处分了它,如买了,就是无权处理,构成不当得利。要是失主真找到了,你就要赔了。
第2个回答 2018-12-23
会的。因为捡到物品后有义务保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再次丢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注意这里的“随意丢掉”也是故意。
第3个回答 2018-11-29
我觉得是要负责的,故意随意丢失要负责的,无意丢失不负责,这种修为也算是盗窃的。
第4个回答 2018-11-29
《民法通则》和《物权法》里有明确规定,拾到他人遗失财物必须归还,如果在保管过程中产生了交通费等可以与失主协商赔偿。如果造成东西丢失还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