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是继续上班,还是解聘拿钱走人?有何建议?

如题所述

第一,工伤伤残评定有1至10级。

第二,不管评定哪一级都有相应的赔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第三,如果伤残评定1-6级还有相应的伤残津贴。1-4级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5-6级如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第四,如果伤残评定为7-10级,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10级为例,可以获得如下赔付: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7倍,本人工资是指本人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社评工资*8倍;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工资*9倍。3、以上赔付倍数个别省份有些许不同。

第五,领取以上赔付的前提是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第六,如果企业已为工伤员工缴纳 社会 保险,那么以上费用由社保机构和企业按比例赔付。如果企业未替工伤员工缴纳 社会 保险,则以上费用由企业全额赔付。

第七,具体赔付金额建议您前往当地社保局咨询,这样有利于您做是否去与留的决策。

您好,我从事工厂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十余年,对于发生工伤后是继续上班,还是解聘拿钱走人,对这个问题,不同的人观点不同。如果立即选择解聘拿钱走人的,肯定是不太了解工伤的待遇有哪些,否则一般是不会选择立即解聘拿钱走人的!

发生工伤后,第一时间是想着去申请工伤认定,而不是指望公司私了!

很多朋友在工作中受伤时,公司第一时间肯定是想私了,当然,如果如果私了的费用高于工伤保险的待遇,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但大部分时候肯定是低于的。而且我们还要根据自己受伤的状况来确定,如果只是很轻微的比如手指划破了,这些就别去想了。如果是比较严重的,那更要去申请工伤认定。

在发生工伤后的一个月内,公司要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给你申请,一个月后,你自己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只有申请了工伤认定才是最有保障的。

记住,无论公司有没有给你缴纳工伤保险,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有一份是给员工的,那么邮寄地址一定要写自己或现场领取,防止公司把两份都领走了!

工伤认定不一定要本人去,授权给自己亲戚朋友去也行,所以,这里要特别注意,在公司帮你申请工伤认定时,原件一定要拿在自己手里,或让你的亲戚朋友拿着原件跟着去。千万不要一股脑的把原件全部给到公司,防止自己被动,如果到后面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却没有原件,就尴尬了!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进入工伤医疗期,那么就根据医院的建议专心治疗!

如果受伤相对严重的话,可能需要去医院医疗,甚至住院,那么这个时间长短,是根据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来确定的,最长12个月,特殊情况,经过申请最长可以有24个月。而且这期间的工资,公司要按照你最近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发放。

工伤医疗期结束后,要记得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直接关注我们的工伤待遇!

这个环节最重要,一定要记得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员工是有一份的,邮寄地址最好写自己,或者写现场领取,防止公司拿来不给你。。根据鉴定结果,可能没有伤残等级,那工伤待遇到此结束。如果有伤残等级,根据由轻到重,分别从十级到一级,能够享受的待遇都不同。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我们可以享受这些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具体标准:10级7个月工资,9级9个月工资,8级11个月工资,7级13个月工资,6级16个月工资,5级18个月工资,4级21个月工资,3级23个月工资,2级25个月工资,1级27个月工资。

这个月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工伤发生前最近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记住这个不是自己的应发工资,如果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

二、六至一级的伤残等级,可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到四级基本无法工作,伤残津贴是由工伤保险支付。1级是工资的90%,2级是工资的85%,3级是工资的80%,4级是工资的75%,这个费用按月发放到退休。

五级、六级能继续工作,如果公司无法安排,则公司按月支付伤残津贴:5级是工资的70%,6级是工资的60%

这里的员工工资,不是缴费基数了,而是员工的实际工资,但比例折算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了,分科由于公司和工伤保险补齐。

三、工伤医疗期工资

和前面说的一样,按照工伤发生前最近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四、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由工伤保险来报销即可。

五、住院期间的伙食、交通、住宿、护理等费用

伙食、交通、住宿等费用需经相关部门同意,由工伤保险报销支付,护理费用则根据员工的生活自理能力来定,相关费用参照各地政策。

六、对于十级到五级,在解除劳动合同工是,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承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公司承担。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0级是1个月工资,9级是2个月工资,8级4个月工资,7级是6个月工资,6级是8个月工资,5级是10个月工资。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0级是4个月工资,9级是8个月工资,8级是15个月工资,7级是25个月工资,6级是40个月工资,5级是50个月工资。

具体还要结合各地的政策来确定。

看到这里,我们心里大概就有一个谱了,在我们发生工伤后,到底是继续工作,还是解聘拿钱走人,重点看那种方式更有利于保护我们的合法劳动权益!在这些事情上面,在签字前,一定要多查询、多咨询人,千万不要贸然的签字。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建议:工伤后继续上班。

理由一:工伤后能快速康复,自身能履行岗位职责,无需辞职离岗。

理由二:既然定义为工伤,理应享受工伤补助或医药费报销,在归岗后同步进行。

理由三:做习惯的工作,贸然离职并不明智,你是否已经做好尝试新环境新岗位的挑战,若没有,离职后一段时期最是煎熬。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离职:

情况一:从标题描述推断已达伤残等级,工伤后已经不能胜任本岗位,建议离职。

情况二:多次发生工伤事故,口碑欠佳,涉及他人多次利益,建议离职。

情况三:工伤后心理存在阴影,并且已造成本岗位的厌倦与懈怠,建议离职。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请做好利己利人的正确选择。

先直接说答案:工伤后是继续上班还是解聘拿钱走人,具体要看伤残的等级了!

工伤的分级

工伤分成一到十级,其中一级最严重,十级最轻微。

根据伤残的程度,大致又可以分成三个档次:一级至四级、五级至六级、七级至十级。


工伤的赔偿待遇

工伤赔偿的具体标准和金额非常复杂,而且每个省份都有自己的标准和规定。

从总体来看,工伤赔偿的项目大致包括以下13类(不是每个工伤都能享受全部13项):

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需要提醒楼主的是,发生工伤,在治疗完成后,一定要先选择做伤残鉴定,再去和企业谈补偿的事情。

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和工伤的员工签订工伤补偿协议,但一定要在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再重做。

希望老朱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从自身经验给你回答。

真实经历!

前面因工作时不小心发生事故,出现了工伤。从出事那天起,公司也在积极处理,虽然前期有点慢,但该的医药费都及时缴纳,不影响治疗,这一点公司和领导做的还是可以。



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护工费,工资都按标准给支付,这个期间都能安心治疗。

因在工作期间是有北京社保五险的,公司人事部门也在积极的处理工伤认定,毕竟认定后,医疗费,伙食费,器具费都可以报销的。

但这个时间会比较久,每一项申请都要3个月的时间,从提交材料,但认定工伤,再到认定工伤等级,在拿到补偿,至少半年以上。还是在有公司支持,人事用心的情况下。

每个等级的工伤赔偿是不同的标准,跟你缴纳的社保基数有关系,总共有有三笔赔偿,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失业补助金,一次伤残补助是公司给的(只有离职后才给,不离职是拿不到的),一次性失业补助金也是离职后,提交离职证明,减员社保,社保基金才会给你发放。



所以,如果你不想领两笔钱,就继续干,但你的岗位肯定也会发生变化。

如果你想领两笔钱,是必须要辞职的,能领多少看你所在区域,和社保基数。

道·总经办

1、在等待鉴定结果期间公司是不能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伤者可以主动申请离职。

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公司能否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合同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得根据你的伤残等级,以及你所属的统筹地区确定。

具体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到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 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如果单位非要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关于解除合同之后的赔偿金标准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七条、八十二条、八十七条: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个必须得看自己的伤情和所在单位的情况吧:

1、轻伤已完全恢复,有伤残等级,单位本身就不咋地,肯定是拿几万块钱走人好,反正到哪都是干。

2、相反,单位如果比较好,出去了再难找到这样的工作,肯定是老实在单位呆着。

3、伤情较重,后期可能需要二次治疗和长期治疗的,老老实实把伤治好再说。你辞职把工伤补助一拿就相当于工伤关系终结了,以后再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

4、虽然是工伤,但没评上伤残等级的,申请解除没有补助金。所以,走不走看你自己。

最后,不管怎么样,都建议一定要把伤完完全全、彻彻底底治好以后再考虑这些事。

工伤待遇情况比较复杂,建议还是把详细情况说清楚一些,如有需要可私信联系我。

工伤后单位有赔偿,其次有五险的话,也有工伤保险可以赔付的。解聘的考虑是你从事工作可具有相当大危险性,我私下猜测工伤是不是由于工作岗位造成的,如果这样从安全角度考察,还是解聘为好。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工伤由于自己失误让单位赔付来大笔资金。这个再继续工作的话,怕单位给你出穿小鞋。除了这两种情况,只要目前薪水还理想的话,不建议走的。

个人建议:1看伤残程度,还能不能适应岗位要求!2公司各方面福利制度好不好!综合起来,自已考虑!公司福利待遇好就继续工作,不行就拿 走人!继续干赔偿也是会给你的!

看工伤到什么成度,拿多少钱,工厂好不好,待遇好不好,这些问题需要自已去判断,如果不是伤得严重的话,就留下,严重了就拿钱走人,因为严重了留下也是受气的,那种工钱叫受气钱,自已想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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