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多久内领取有效?

之前在杭州的一个厂里工作快三年了,每年都缴纳五险一金,去年2017、10.01号离职的,在公司办理离职的是非自愿离职,说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然后辞职后就回老家武汉了,现在想起来过了这么久,我还可以去杭州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可以的话,需要什么条件?

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依此类推,但最高领取期限为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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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19
现实困惑
左某自从毕业以后就一直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到第四年年初的时候,因为工作上的关系左某被公司辞退。事过半年多,左某就找到了新的工作,可是因为工作失误,又被解雇。后来,左某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左某,他还能领取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因为在之前已经领取了7个月的了,而左某只能领取一年的。请问,该说法对吗?失业保险金到底可以领取多久?
律师答疑
左某确实只能申领一年的失业保险金。后来又再次参加工作的,其重新就业后的保险费缴纳时间是应当重新计算的。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因此,本案中苏某可以领取一年的社会保障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说法是正确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理荟萃
法律条款不但有原则性规定,而且也有些例外规定和特别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期限应当参照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确定。此外,法律规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督促劳动者再就业的初衷,毕竟一个人不能靠领取失业保险金生活终生。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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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1-24
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档次内,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长短,相应拉开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差距。追问

这个我知道,我是属于满一年不足五年,顶多能领12个月,我的意思是多久时间内去领有效?我现在已经离离职有一年多一点了,不知道还可以去杭州领取不,我目前在老家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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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11-24
涉及两方面
1、单位:单位应在与你解除劳动合同15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资料;
2、个人:你应及时(一般会被细化为60天内)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金。
任何一方逾期会被视为放弃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虽然《社会保险法》要求个人“及时”办理,但实际上各地在制定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时多数将其明确、细化为60天追问

这个我知道,我是属于满一年不足五年,顶多能领12个月,我的意思是多久时间内去领有效?我现在已经离离职有一年多一点了,不知道还可以去杭州领取不,我目前在老家武汉

追答

打杭州参保地的社保中心电话问问。时间太长了实效性已过期。

第4个回答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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