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校练车时撞了下车,需要赔钱吗

我一朋友,在驾校练科目二时,在直角转弯时,没有控制好车速,方向转大了,车头骑上黄线边上的钢管上,如下图于,教练要学员赔500块钱,说是驾校要扣他们的工资,所以要学员承担,我朋友觉得不合理,因为车子一点都没有受损(车头底盘也没有受损),另外要赔500块也有点多,大家评论下,这种情况下学员需要赔吗,如果学员不赔,跟教练关系又会受到影响,怎么办?!请出个注意!

如果是在驾校练车,不用赔偿。根据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学员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
如果是私家车,撞坏了当然要赔偿了。

驾校学车,驾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驾驶培训的各项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完成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项目、教学目标及培训学时。
奉行“以人为本,诚信至上”的经营理念。
宣传广告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后发布,决不私设招生点、培训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上核定的项目和标准一次性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决不搞恶意竞争招揽生源。
保证车况良好。做到:车容整洁,性能良好,附属设施齐全;行驶证审验有效;每年度通过二维检测(定级);每年保有“交强险”和“意外险”;坚持日常维护,保持车况良好。训练中保证学员的安全,防止人员伤害;切实保障教学安全。每期对教、学人员进行专题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树立将安全作为最高原则的新理念。车辆、车场、教学、生活等环节实行安全控制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突发性安全应急预案。
驾驶培训实行“鼓励式”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不侮辱、歧视学员,建立正常的师徒关系。
如实填写驾驶培训记录,不弄虚作假;保证学时充足。科学安排教学计划,提前告知教学项目,当日、当次核对学时。学驾人和教练员确认后签字。
允许学员选择教练员,尊重学员的自主权。
教练员尽职尽责。教练员做到:持证上岗、按时上下班、精神饱满、耐心施教、教学中一视同仁,圆满完成每日(次)计划项目和学时。决不发生迟出车早收车,中途故意长时间停车、擅自离开教练岗位,决不发生擅改培训教学计划、训练路线;绝不接受学员礼金、财物或变相乱收费等有违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或违法乱纪事件,廉洁施教,不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如发生上述行为经举报查实,立即更换教练员,退还钱物并向学员公开道歉。
考虑学员要求,合理安排教学时间,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顺序、内容、时间组织实施培训教学,保证学员拥有足够受训时间,接受完整、系统的驾驶知识和技能培训;教学目标未达到的学驾人员可延时培训。
提高工作效率,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使学员愉快学车。理论教学规范。按标准建设理论培训的设施、设备。教具、模具、挂图、投影仪、多媒体及软件的使用性能良好、演示可靠、效果达标,理论教员持证上岗,有备课笔记,用普通话教学,有较好的课堂组织能力,学时确认准确,课堂纪律严明、整体运作有序,保障服务到位。
培训期间,由于学校责任给学员带来损失,学校全额赔偿。
专人负责和学员进行沟通交流,接受投诉三天之内向投诉者作出反馈,确需延长时间的一般不超过十日,且由学校分管领导向学员反馈。
实行统一、公开、公平的培训考核,杜绝学员以不正当方式获得培训结业,对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继续免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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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8
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驾校学员是在教练指导下,在特定的练车场地对车辆进行学习操作的,由于缺乏驾驶经验,很难预见自己的行为将会带来怎样的社会后果,因此就很难认定学员在主观上是否存在过失。而教练作为学员的指导者,事发时若没有及时制止学员的错误操作,则存在过失行为,因此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驾校的教练员属于职务行为,故学员的损害赔偿责任最终应当由驾校来承担。但如果学员的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故意行为的结果,或者是当事人重大过失的结果,而教练员已经尽到适当的注意或者采取了必要的制止措施仍没有能够避免违法行为或者事故的发生,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驾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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