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会是盗窃,到公安局做了笔录但没有按手印,为什么?

由于误会,闹到公安局,因为说不清楚就承认是擅自拿了东西(不值钱的哈,应该不足400RMB的价值)。公安局做了笔录但是好像没有按手印,和按了手印有什么区别么?也没有处罚什么的,算是调解么?这种记录会保存多久呢?

  1、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嫌疑人所做的讯问笔录,应该由违法犯罪嫌疑人本人确认并签名,并没有规定一定要按手印。
  但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及其它的司法机关一般都会要求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讯问笔录上签名并按手印,但未按手印的,并不会影响讯问笔录的法律效力。
  2、是否构成盗窃,应由公安机关调查后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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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2
没有按手印说明问题不太严重,主要是报案人在公安局没有太多追究,公安局把它作为普通的治安案件来处理了,或者更轻,作为一般的民事纠纷给调解了。你现在要做的事,就是赶快向报案人赔礼道歉,免得他继续追究,那时可不好办了。
第2个回答  2010-06-02
你可能把“笔录”和“口供”混淆了!
原则上讲笔录是警方为了方便记录信息而记下的相关信息(比如你自己说的、邻居说的、目击人说的)这些记录从法律角度不具有法律效力!
口供就不一样了只要你按了手印签了字就有法律效力!

你联系一下当时给你记录的警察给他们说说就OK了在说你是被误会的!
第3个回答  2010-06-02
我就是为了1楼的回答来的, 你别像狗一样的乱叫行不行,几百块钱的东西你说十年,这样记录大概会存在1个月的时间,然后直接就销毁了,
第4个回答  2010-06-02
一直被保留吧,虽说不值钱,但自己没有做的事最好不要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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