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应急车道扣6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6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一次记6分;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一次记2分。
如果发生了紧急情况需要在高速应急车道上临时停车,一定要确保车辆必须停在应急车道白线内,并且车辆最好尽可能的靠近高速护栏、远离行车道,同时开启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能见度低或者夜晚还需要将放置三角警示牌的距离适当提升到200米以上。对于没有开双闪、也没放置三角警示牌的。交警就会对驾驶员处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