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分两种情况:本人领取、单位代提取。
一、本人领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租房提取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办事网点领取,或网上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公积金转入的银行卡或储蓄卡一张:要求是活期的,需是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
4、公积金对账簿原件(未拿到可不提供)。
二、单位代提取
1、《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一式一份。
2、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
3、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