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房住房公积金可以提现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可提取 住房公积金 账户余额的情况,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 住房贷款 本息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其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 刑罚 ,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存,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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