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如题所述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需遵循以下步骤和标准:
一、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手续:
1. 确保至少拥有依法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
2. 提出申请至当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 相关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审查并根据当地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筹建。
4. 完成企业筹建后,向原审批机构申请验收,审批机构再次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5. 持相关证件到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
6. 选定经营场所后,向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7. 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以及税务登记。
二、开设药店所需条件:
1. 拥有依法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
2. 具备与药品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和仓储设施。
3. 设有与药品经营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 制定并执行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若需续期,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注意事项:
1. 若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将被注销。
2. 若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或关闭,许可证将被注销。
3. 若许可证被依法撤销、吊销等,将被注销。
4. 若因不可抗力无法实施许可事项,将被注销。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注销情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注销许可证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发放、换证、变更及日常监督管理,并指导监督下级部门。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部门负责本辖区零售企业许可证的发放、换证、变更及日常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有依法认证的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2. 具备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和仓储设施。
3. 设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 制定并执行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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