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认为人性本恶,需要用法律约束,中国认为人性本善,谁对呢?

如题所述

美国是个没有历史的国家,美国又是一个移民国家,历史问题比较单纯,美国从建国以来就注重以法治国,法制是刚性法则,一切以法律为准绳,并不注重人性善恶。所以,美国在法治道路上一路高歌,取得了辉煌的成绩,所以他们认可以法治国。人的本性善与恶是共存的,美国认为人性本恶,需要用法律来约束,是有偏见的。人性本恶把所有人的本性都看得那么坏是错误的,极端的,不符合实际的。

美国认为人性本恶,需要用法律来约束。这背后所代表的其实也是美国人法制意识的深入人心。只有法制意识深入人心,那么大多数人才会更守法尊重法,那么对于整个社会群体效用的提高,就有着明显的好处。法律是约束一个国家文明发展,和平发展的唯一武器。思想层面,以人性为善为出发点,引导教育出来的国民会缺少狼性,缺少创造力,安于现状。以人性为恶出发点教育出来的国民,思想上会警钟长鸣 ,不拼就会被人欺负,被人整死,所以必须得拼,有足够的狼性。

人的本性善占多,恶占少,比例因人而异,都是性本恶的人与禽兽就没有大的区别了,把高级动物的人类同兽类一概而论是绝对错误的。用法律约束人的性本恶是正确,世界上每个国家都有律法,都有监狱,来控制犯罪,惩戒罪犯,改造罪犯,获得新生,从古至今没有例外,我们国家也提畅以法治国,实际上也就是以法治人。中国认为人性本善,是基于人的共同属性,人之初,性本善,是正确和理知的,有正常思想的人都会认知,但个别的人性本恶还是存在的,不能否认。总之人性的善恶,不都是先天的,多数是后天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影响造成了人性善恶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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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31

美国认为人性本恶,需要用法律约束,中国认为人性本善,谁对?我的回答是谁的都不对,善与恶是社会道德的范畴,而社会道德,对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是不一样的,在中国大众不能接受的行为,在美国是很受喜爱的。

说明,社会只会存在于运行中的社会,而不会天生存在于人的肉体中,人的灵魂是后天经过长期的教育修养形成的,与人的本性没有关系,人如果生下来与世隔绝,得到的只会是能活着的简单意识和行为,只能作为其它动物的食物存在,还不如一个动物,这已经被人类的有关试验所证实。

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和社会道德规范培养出什么的人,性本恶,性本善,是种族歧视的思想根源,美国的这种性恶的本性,是美国自建国以来屡禁不止的种族歧视根源。这种说法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是法家和儒家争论的一个论题。

它仅仅是儒家的一家之言,让我说,是儒家糟粕的一部分,应抛弃这些糟粕。性本善绝不是中国人的人性表述。在当今中国,早已被海纳百川的宏大的胸怀所替代,所以这种性本善、性本恶的社会毒瘤意识,已经被边缘化了,有时偶而沉渣泛起,也只是昙花一现。

不过,今天看到这个提问,我觉得应引起警惕,一定要防止那些抱着古董不放的人,把千年垃圾再捡起来,污染当代文化环境,毒害现代青年。

当代的先进的文化取向和意识形态,重视,胎教、小学到高中的基础教育,在基础教育阶段形成中国社会的主流道德理念,在人生的旅途中,做任何事,是依势而为,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随机应变,顺势取胜。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方法论,也是中华文化的精髓。

第2个回答  2021-04-18
人性有善有恶!有些人天生就善良,有些人天生就恶毒!不过每个人都有两面性,善良的人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那么恶念将会时不时的跳出来,在特定的环境下,恶念会被无线放大,从而压制了善念,导致做了违背善良的事情!天生恶毒的人其实也有善良的一面,当有法律约束的时候,基于后果,那么恶念一般会被压制住,但是如果没有法律约束,这样的人的恶念马上就会压制住那么仅有的一点善良,随时做恶!更有一种人的恶毒念头极深,哪怕有法律的约束,也不能阻止他们做恶!综上所述,法律才是约束一切恶念的手段!
第3个回答  2021-03-02
做一个实验,同时出生的孩子分为两组,一组给予社会主流的正面教育,一组任其自然发展,观其行为大约可以得出结论。个人以为,道德理念是人类组成社会后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共同构建的,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为善,反之则为恶,善恶的标准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更。所以,人之初,性本善只能是善意的想象,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第4个回答  2021-04-11
法律和科技停滞是文明继续进步的最大障碍。法律意味着听话,听话意味着实验的局限性,如果保持法律,必然会牺牲一部分进取的实验者,他们的死只会为无为政治家做嫁衣,他们可能会篡改事实,也就是未来的人看到的历史,当然个人观点。文明的冲突看来短时间无法找到出口,人类的下一步希望也许就在这一步,所有的矛盾没有合理的解释只会滋生更多的愚昧和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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