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于工作地点没有限制性的规定。对于工作地点,劳动者应聘时可以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里进行约定。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工作地点或者只是写本市范围,那么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在本市范围内安排工作岗位应该按有利于劳动者上下班的情况进行安排。如果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以按下列原则判断用人单位是否违法。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所以,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分配的太远,需要看用人单位的出发点是迫使劳动者离职还是基于经营管理的需要来进行判断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
追问但是我现在的家庭处境实在是没办法去那么远的地方工作啊,孩子还小,每天上学放学都得我接送,老人们身体好不好没办法帮我照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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