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19时许,于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临港区南京路与威海路交叉路口与一辆小型轿车相撞。威海交警六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发现驾驶人于某某浑身酒气,便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但交警蜀黍丝毫不松懈
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酒驾
风里雨里
始终在各大路口等你!
我们一起来看看
最近有哪些“醉猫”上榜了
酒驾醉驾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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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3日下午,乳山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违法驾驶人郑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4mg /100mL。
2020年1月13日下午,乳山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违法驾驶人刘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5mg/100ml。
2020年1月13日下午,乳山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违法驾驶人林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7mg/100ml。
2020年1月13日下午,乳山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违法驾驶人姜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6mg/100ml。
2020年1月13日下午,乳山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违法驾驶人孙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
2020年1月13日晚,乳山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违法驾驶人刘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3mg /100mL。
2020年1月13日晚,乳山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违法驾驶人林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9mg/100ml。
2020年1月14日下午,乳山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违法驾驶人房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5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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