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打人,我自卫导致对方轻微伤要赔偿吗

对方上门滋事,并动手打人,我自卫,我头部被打破,但使对方有点点轻微伤,对方也要我赔偿,我赔吗?
对方强壮, 我打不过,但不能不还手呀,所以对打,使对方也有小伤,但没有明显的外伤,只是对方也说这里那里痛,也可能是诈称有.

如果是对方先动手当事人是正当防卫是对对方造成伤害,可以不出钱或只担负一半或更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受到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当事人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正当防卫过当,对对方造成伤害较大时,也应进行相应的赔偿的。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伤者经司法鉴定,如果是轻微伤最高十五天行政拘留,如果属于轻伤涉嫌伤害罪,要判刑的。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要予以治安处罚,要拘留。如果达到轻伤二级,根据相关法律将会对打人者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无论是哪一种,均需要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自首的可以酌情减轻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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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0
严格按法律规定说,如果为了制止对方正在进行的侵害,那么属于正当防卫,无须赔偿,但派出所处理此类案件一般调解为主,很多时候(特别是伤情都不重)会建议各方自行负责医疗,你完全可以拒绝并要求对方赔偿,必要时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10-11
你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且没有超过防卫过当所必须的范围,所以不负任何责任,不需赔偿,甚至你可以向他要求赔偿(你头被打破).
第3个回答  2006-10-11
如果是正当防卫,完全没有赔偿责任。你可以坚决拒绝。我支持你。
第4个回答  2006-10-11
正当防卫不需要赔偿。可以通过当地派出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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