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使用规范国家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8-24

标点符号使用规范国家标准如下:

一、句号。

用法:用于陈述句的末尾。占格情况:占一格,写在格子左下方。

举例:我看见妈妈走了过来。

二、问号。

用法:用于疑问句或反问句的末尾。占格情况:占一格,写在格子左方。

举例:小猫躲到哪里去了?

三、感叹号。

用法:用于感叹句的末尾。占格情况:占一格,写在格子左方。

举例:公园里的花真美呀!

四、逗号。

用法:用于一句话中间的停顿。占格情况:占一格,写在格子左下方。

举例:下雨了,我们撑起花花绿绿的小伞。

五、顿号。

用法:用于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占格情况:占一格,写在格子左下方。

举例:大熊猫最爱吃新鲜的竹叶、竹笋。

六、冒号。

用法:用于句子中表示提示、总结之后的停顿。占格情况:占一格,写在格子左下方。

举例:小鸡想:整个世界都是黄色的呀!

标点符号的应用特点:

如果一行的最后的一个格正好被文字占用了,那么这个标点就必须点标在紧靠文字的右下角,引号括号书名号前后部分各占一格,前半部分不能放在一行的末尾,后半部分不能放在一行的开头,不能那样在句首用标点的就算格子不够,可以在格子外面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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