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买本村的房屋及宅基地能过户吗?怎么过户?

如题所述

  房屋作为不动产,是村民的合法财产,不能出卖给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只可以出卖给本村村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买卖,同村村民间可以转让,双方向县级国土资源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参考: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二十条 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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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3
宅基地在相对应的条件下是可以过户的。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给您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您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
情况一、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情况二、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因为房屋属于私人财产,如果您现在所住房屋的房产证是您弟弟的,经全家协商后,您可按照上述法律程序持相关材料申请房屋过户,到房管所进行产权登记。
情况三、《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情况四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所以,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给您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您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3-31

不能过户。

房屋作为不动产,是村民的合法财产,不能出卖给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只可以出卖给本村村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买卖,同村村民间可以转让,双方向县级国土资源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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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可以过户,到镇一级土管所和房管所,按照正常的过户程序办理就可以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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