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骑电动自行车,被小车撞了,责任书还没有下来,判断双方都有责任,估计是对方7,我方3,我父亲是63岁,脸部4处部位骨折,住院第7天,到现在牙齿还是张不开,只能喝稀饭,相问一下对方交强险的问题,医用费用是应该由对方全部承担的吗,按照2020年9月交强险新的赔付标准医用费用改成了1万8,现在对方司机支付了5800,目前还剩下400,又要通知对方过来缴费了,如果这个司机不过来怎么办?
今年2020年9月份不是对交强险的赔偿金额有所改变吗,现在医疗这块好像是调整为1.8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