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9日,马叙伦托许广平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应有国庆日,所以希望本会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
林伯渠委员也同样附议,要求讨论决定。当天会议通过《请政府明定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旧国庆日》的建议案,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施行。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兹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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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日,各国都要举行不同形式的庆祝活动,以加强本国人民的爱国意识,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各国之间也都要相互表示祝贺。
每逢五年或逢十年的国庆日,有的还要扩大庆祝规模。为庆祝国庆日,各国政府通常要举行一次国庆招待会,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外交部长出面主持,邀请驻在当地的各国使节和其他重要外宾参加。但也有的国家不举行招待会,如美国、英国均不举行招待会。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国庆庆典上共进行过14次阅兵。分别是1949年至1959年间的11次和1984年国庆35周年、1999年国庆50周年、2009年国庆60周年的三次。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1950─1959年),每年的国庆都举行大型庆典活动,同时举行阅兵。196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本着勤俭建国的方针,决定改革国庆制度。此后,自1960年至1970年,每年的国庆均在天安门前举行盛大的集会和群众游行活动,但未举行阅兵。
1971年至1983年,每年的10月1日,北京都以大型的游园联欢活动等其他形式庆祝国庆,未进行群众游行。1984年,国庆35周年,举行了盛大的国庆阅兵和群众庆祝游行。在此后的十几年间,均采用其他形式庆祝国庆,未再举行国庆阅兵式和群众庆祝游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