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的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具体是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2、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3、实事求是。
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4、民主集中制。
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1、警告;
2、严重警告;
3、撤销党内职务;
4、留党察看;
5、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