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扫黄的媒体观点

如题所述

中央电视台曝光揭露东莞色情行业的丑恶现象,引发网络舆论反弹。仅在新浪微博,有关东莞+央视的微博多达139万条,其中不乏“东莞挺住”、“东莞不哭”的偏激之词。
“舆论狂欢”的警示
东莞扫黄,集中了一些话题性基本元素:性、妇女、嫖客(大款、高富帅)、警察、涉黑等,成为春节后第一波热点舆情。其中,有“毁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错误认知,也掺杂一些没有特定政治内涵的情绪化宣泄。
@lee微来疯:2013年全国小朋友最关注的问题——爸爸去哪儿啦?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央视的大力配合下,终于在2014年彻底找到了答案——东莞。
manny_520微信平台网友:据说这两天没在群里说话的男银都在东莞做笔录——这是我今天看到最毒的评价,看哪个同志还没露面。
连骗子都跟着起哄,发明了新的诈骗短信:“爸,我在东莞晚上玩被抓了,速汇款5000元到×警官工行卡×××××××××,别打电话,出来再说,快!”
网络舆论场的光怪陆离,又一次让人大跌眼镜。2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钟新文”的评论《是非界限岂能模糊》说:在价值多元、观念多变的转型期中国,固然不能在所有问题上都求得一致,但在一些基本价值上,必须有起码的共识。守住法律底线,保持价值判断力,具备道德责任感,这是一个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行为取向,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
主流声音站出来
围绕央视东莞报道的热议,不禁想起2013年国庆前夕的夏俊峰被执行死刑,网上一边倒的,都是同情沈阳摊贩夏俊峰和妖魔化城管的声音,却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这是国家司法机关经过几年调查和审慎研判,依法作出的判决。
在夏俊峰一审、二审均被判处死刑、等待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期间,夏俊峰一家,包括喜欢画画的儿子强强,受到全国网民的关爱呵护,各界人士纷纷解囊相助。但被夏俊峰杀死的两名城管的家人状况,只有《中国青年报》、《新京报》等少数媒体进行过报道:申凯,四代单传,死时没孩子,家里断了香火;张旭东,女儿比强强大1岁,一家三口,父母及重病的哥哥,6人挤在不到60平米的房里。他们与夏俊峰一样,同属弱势群体,同样值得同情,需要帮助。一般认为,网络舆论有扶弱抑强的“罗宾汉情结”,既然有网友为东莞性工作者不吝同情,为什么在夏俊峰案中,却对这2名城管家庭的悲情视而不见?
普通网友经常表现出某种情感泛滥和议论偏激还不奇怪,但某些活跃网友(大V)的推波助澜,从2013年秋天互联网专项治理以来已引起关注,2014年初有个新的因素需要严重关切,这就是专业的新闻媒体在舆情发酵中的作用。对于网上似是而非的传言,对于网民剑走偏锋的情绪,新闻媒体能否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为网络信息去伪存真,为网民情绪扶正抑偏?
这次东莞舆情中,一些都市报微博跟着起哄“东莞挺住”,是不明智的,起到了火上浇油的作用。媒体如果跟着网络情绪走,成为意见领袖和网络民粹的尾巴,会加剧网络舆论场的认知混乱。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从2013年的热点舆情中,梳理不同类型的微博在事件曝光、发酵、升级和舆情处置中的覆盖面和活跃度,以是否成功实现议程设置或使舆情发生重要转折,得出结论:普通网友的话语权约占13%,“意见领袖”约占24%,政务微博约占21%,而媒体微博约占42%。这项研究揭示,专业媒体对于舆论的走向,负有相当重要的责任。
特别是党报、国家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微博,所谓“红色大V”,在一些大是大非问题上要站出来,勇于发声,善于发声,维护法治、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社会对话而不是对抗,释放正能量。
政法类报道要更专业
网上对央视报道的吐槽,也有一些诉求值得重视。比如镜头对着性工作者时并没有都在脸上打马赛克,对性交易的工具和方式有一些不恰当的渲染。而公安部在2010年扫黄打非中,曾要求注意保护隐私权,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尊严的做法。
还有个报道程序问题:对于东莞色情业乱象,如果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背后的保护伞,而不是过多地停留于揭露性工作者,网上就会少一些起哄的由头。性工作者处于色情产业链的末端,其顶端组织经营者和背后的公权保护伞,有更大的恶性。
以前在河北大学校内交通肇事案中,央视虽然同时采访了受害者和肇事者家人,但先播出的是肇事者父亲、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而采访受害者家人的段落因某种原因未能播出,让观众产生误解,认为电视台是在为官员背书。
对比北京警方查封“天上人间”
2010年5月11日,北京警方突击查处“天上人间”等4家夜总会,以有偿陪侍和消防安全问题为由,责令停业整顿。后来,以介绍卖淫嫖娼的罪行,对“天上人间”的一名副总经理提起公诉,判处有期徒刑4年。同样是扫黄,赢得舆论一致叫好。
当时中央电视台“新闻1+1”节目中,白岩松做出了这样的解读:北京警方高调查封天上人间“是向特权挑战”,捍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改变了公众之前对这类丑恶现象的无奈和漠然,终于纠正了“默认当中的一些非常可怕的状况”。
尽管“天上人间”从事有偿陪侍服务的,以高学历的女性居多,比东莞酒店里的同行更吸引眼球,但当时媒体并未披露其细节。舆论矛头指向这些暧昧的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如“天上人间”商标经四次易手,幕后老板究竟是谁;背后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如雇佣一帮配备刀和棍子的打手。北京查封“天上人间”行动目标和新闻报道锁定打击特权,因而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
政法类报道贵在旗帜鲜明,打击社会丑恶现象,弘扬社会正气。但在报道方式和语言叙述上,要增强法律意识,恪守新闻专业伦理,避免授人以柄。
公序良俗是舆论场的高压线
东莞扫黄,引出一个老话题,即色情业的罪与非罪问题。作为学术探讨,可以继续讨论。但在新闻报道以及微博等公众意见平台上,在社会舆论场这个虚拟公共空间中,还是要把公序良俗作为一条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凯迪社区网友“我从火星来”认为:即便放眼全球进行观察,色情业也是不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同的。大量事实证明,“黄”与“赌和毒”一样,都是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秩序、影响安定团结、腐坏人心灵的毒瘤。东莞色情业的存在有着很深刻的社会背景,也表明了转型时期社会的复杂性。但无论诉求多么多元,社会的核心价值和是非评判标准也应该是始终明确的,不能因为个人的情绪或者固有的偏见,导致是非不分、善恶不辨、美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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