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的教育是用中文。
中文(汉语)有标准语和方言之分,其标准语即汉语普通话,是规范后的汉民族共同语,也是中国的国家通用语言。现代汉语方言一般可分为:官话方言、吴方言、湘方言、客家方言、闽方言、粤方言、赣方言等。
2001年1月1日起,中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该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中国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中文(汉字)的使用人数在17亿以上,范围包括中国全境(大陆、港澳、台湾)和东亚、东南亚等汉字文化圈地区。 2021年7月1日起,作为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将正式实施。
使用地区:
中文主要使用于中国全境(大陆、港澳、台湾)及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柬埔寨、缅甸等海外华人地区。
现在的中文大致可以按照字型分为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中国大陆地区以及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推行的规范字型均为简体中文。而在中国港澳台地区、欧美地区,多使用繁体中文。近年来随着中国文化交流的广泛,港澳台地区也开始出现简繁同时存在的情况,但正式文书使用繁体。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政府推行简化字,正式文书采用简化字,但民间有时候也会使用繁体字。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文
中文。
内蒙古各地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为抓手,重点加强农村(牧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形成点上突破、面上开花的整体推进态势。截至目前,全区已创建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145所、国家级示范(特色)校34所。
针对中小学生书写技能日渐衰退的实际,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写字课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并全面启动“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加强学校书写教育。各高等学校围绕“听、说、读、写、讲”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比赛活动,净化校园用语用字环境。
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等还将学生分为东北部、中西部方言区,有针对性地进行讲授,并一对一辅导答疑,强化学生普通话使用能力。
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2019年印发的《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和《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我区今年4月组织专家对《蒙古语文》教材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内容和篇目的比例,删减了部分篇目。
此项工作属于正常业务工作,每学期都要对教材进行修订。按照《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规定,教材编写和修订均由具备相应条件和资质的编写机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团队编写,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教材审查由专门的审查机构,召开教材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审定通过后使用。
教材内容选择既要符合课程标准规定的知识类别、覆盖广度、难易程度等,又要相对稳定、与时俱进,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科学技术进步新成果,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核心素养、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紧密联系学生思想、生活、学习实际,促进知识、能力、情感、价值观的培养有机结合,充分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进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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