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汪伦是几年级的课文

如题所述

赠汪伦是小学二年级语文。

《赠汪伦》是唐代大诗人李白于泾县(今安徽皖南地区)游历桃花潭时写给当地好友汪伦的一首留别诗。此诗前两句描绘李白乘舟欲行时,汪伦踏歌赶来送行的情景,朴素自然地表达出汪伦对李白那种朴实、真诚的情感;

后两句先用“深千尺”赞美桃花潭水的深湛,紧接“不及”两字笔锋一转,用衬托的手法,把无形的情谊化为有形的千尺潭水,生动形象地表达了汪伦对李白那份真挚深厚的友情。全诗语言清新自然,想象丰富奇特,虽仅四句二十八字,却是李诗流传最广的佳作之一。

此诗作于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年)或天宝十四载(755年),当时李白自秋浦往泾县(今属安徽)漫游。宋本《李太白文集》题下注:“白游泾县桃花潭,村人汪伦常酝美酒以待白。伦之裔孙至今宝其诗。”

清代袁枚《随园诗话补遗》记载:“唐时汪伦者,泾川豪士也,闻李白将至,修书迎之,诡云:‘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

李欣然至。乃告云:‘“桃花”者,潭水名也,并无桃花;“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并无万家酒店。’李大笑,款留数日,赠名马八匹,官锦十端,而亲送之。李感其意,作《桃花潭》绝句一首。”

汪伦是李白的友人。历代出版的《李白集》《唐诗三百首》《全唐诗》注解,都认定汪伦是李白游历泾县时遇到的一个普通村民,这个观点一直延续至今,

今人安徽学者汪光泽和李子龙先后研读了泾县《汪氏宗谱》《汪渐公谱》《汪氏续修支谱》,确知“汪伦又名凤林,为唐时知名士”,为汪华五世孙,与李白、王维等人关系很好,经常以诗文往来赠答。

开元天宝年间,汪伦为泾县令,李白“往候之,款洽不忍别”(李子龙《关于汪伦其人》)。后汪伦任满辞官,居泾县之桃花潭。按此诗或为汪伦已闲居桃花潭时,李白来访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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