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农村,房子八几年建的,当时因村里要造池塘,所以拆的老房子。后分到村子里的另外一块集体地给我家。故现住房子不是当时原址。拆了集体地上的老房子后重新建新房子,因当时想建4间房子,后来因邻居还有村里其他人的一些阻扰没能建成,只建了三间房子。三间房子建成后因当时缺钱,西边的楼梯一直没建(地基打好,一直放着),09年初家里开始建西边楼梯房,但邻居不同意,因为在他家的东边也就是我家楼梯口处有开了一个窗户(二层,楼上也开了个),说建上后会影响他们采光。补充:家里的三家房子有政府批示,东西南北至都有写明,西边楼梯房没有批(不过都是老房子拆的);村干部说农村建房,要是邻里间有纠纷就不能建,要和解后才能建;一开始我们也不知道要些什么程序,已经建好了(邻居家人不在家),年底时他们把我家房子挡住他家窗户的部分给敲了!
家里报案了,但相关人员只是来拍了照片,到现在还没什么信息回复。
PS:原房子跟邻居家是紧挨着的,后来因为纠纷,八几年建的时候经村干部调解,我家让出一米宽的小弄后再打地基。
针对以上描述,希望能得到相关专业人士的指点,到底农村建房的正常手续应该有哪些?是否人家比你先建了,先开了窗口,我就不能建房子上去了?另外,他们私自敲了我家房子,该找什么部门申诉?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本人非常着急得到专业人士的解答,万分感谢!
补充提问一下:“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那国家建设标准又是什么呢?怎样才算是妨碍了相邻建筑物的采光了?农村建房的采光、通风、下水等问题是否跟城市里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