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吃饭时间算工作时间吗

如题所述

劳动法吃饭时间不算工作时间。
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时,在此期间内,员工的就餐时间是否应当计入工作时间,法律并未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持否定态度,就餐时间应当计入工作时间,就餐时间不应当计入工作时间,对于因公司业务需要,可能经常加班的企业,加班期间的就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工作餐的条件具体如下:
1、工作餐是由公司免费提供给员工的,因此品质不一,价位相对也较低;
2、快餐店都在给企业事业等单位和个人提供味道不一、价位适中的各类菜式和饭量。
3、 中午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离开工作岗位到食堂就餐的,可安排工作午餐;
4、晚上因工作需要加班2小时以上的可安排工作晚餐;
5、 因处理学院突发应急事件无法正常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6、 因重要会议、活动和因事集中办公无法正常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综上所述,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时,在此期间内,员工的就餐时间是否应当计入工作时间,法律并未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持否定态度,就餐时间应当计入工作时间,就餐时间不应当计入工作时间,对于因公司业务需要,可能经常加班的企业,加班期间的就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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