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折旧年数总和法公式是: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率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通常对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对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计提折旧的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原值在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应计提折旧额均匀地分摊到预计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也就是年限平均法下,该固定资产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计提的折旧额是不变的。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寿命
=原值×(1-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
其中,残值率=预计净产值÷原值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按照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来计提折旧。企业每年计提的折旧额会随着工作量的不同而不同。比较适用于资产的寿命和工作量有较强相关性的固定资产,比如汽车的寿命和行驶公里数。计算公式为: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
=原值×(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当月实际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通过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年限平均法下的折旧率来计算当年的折旧额。
需要注意的是,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前期并没考虑预计净残值,在固定资产寿命的最后2年,需要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之后的余额平均分摊。
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预计使用年限×2
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额
注意最后两年的折旧额: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预计净残值)÷2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