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身份证到哪个部门去办理

如题所述

补办身份证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遗失补办,也可以异地办理,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如果未满16周岁的,则由监护人陪同办理。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身份证丢失补办的流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核实户口登记簿,审核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
4、支付证书的费用并获得收据;
5、在收到通知或办理身份证后60个工作日内,持收据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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