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过的不要!若遇到“招工歧视”,该去哪反馈、如何维权?

如题所述

去劳动局反馈和维权。如果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损害劳动权益,他们可以合理合法地利用法律法规,保护自身的权利。 

不要进过方舱,不要患上新冠性病疫情。最近,许多企业在招聘时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在检查了近两个月的核酸检测记录后,求职者被拒绝招聘。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很显然,这是不符合劳动规定法的。

这涉及公平就业问题,企业不得歧视就业者。劳动就业关系到每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只要得过疫情了,就不录用,这是就业歧视。近年来,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降低就业风险,国家更加规范就业管理,有效解决劳动关系矛盾,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疫情期间的劳动报酬,部分劳动报酬,部分企业没有发放,引发了很多纠纷。此外,由于疫情原因,很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较多。

研究发现,这些复阳或复发的新冠肺炎康复者并没有引起周围人的感染。研究人员收集鼻咽、咽喉、肛门拭子等标本进行病毒培养,但没有培养病毒。对复阳样本进行基因测序,没有检测到完整的病毒序列,表明这些复阳核酸标本实际上不会传染。换言之,是死病毒,没有传染性。国内外研究结果一致,证明核酸复阳者无传染性。 企业因为他们得过新冠而被企业拒之门外,很显然企业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也许有的人觉得因为得过新冠肺炎,所以潜在的存在着传染性,为了避免传染的扩散,所以拒绝他们的求职。但是由于研究人员已经收集和研究了一系列阳性的人,确认他们是不会传染的,所以企业应该对这一方面多加了解并且放弃以前的把这些人排除在外的想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7-21
建议直接投诉政府或者投诉到12315,这些途径都可以去维权。
第2个回答  2022-07-21
有关就业的歧视,往重了说是违宪行为。因为《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往轻了说是违法行为。《就业促进法》第26条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遭遇招工歧视,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第3个回答  2022-07-21
可以去工商局起诉这样的单位,要知道用劳动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