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文件

如题所述

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全国并没有统一,都是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准。
1、海原县
参考2021年9月27日发布的《海原县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执行方案》(海政办发〔2021〕87号),海原县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为:
(1)扬黄自流灌区0.185元/立方米。
(2)水库自流灌区0.125元/立方米。
(3)机井灌区0.45元/立方米。
(4)水库小扬水灌区0.385元(设备自有)/0.315元(设备政府提供)/立方米。
(5)扬黄片区小型扬水0.22元/立方米。
2、沙坡头区
参考2021年6月2日发布的《沙坡头区引扬黄灌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及执行方案》(卫沙政规发〔2021〕3号),沙坡头区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为:
(1)自流灌区:沙坡头南北干渠灌域:2021年-2024年,骨干渠道0.06元/m3,末级渠系0.025元/m3;2025年,骨干渠道0.088元/m3,末级渠系0.04元/m3。七星渠灌域:末级渠系0.04元/m3。
(2)扬黄灌区:南山台扬水灌区:2021年-2024年,渠道原水0.088元/m3,骨干渠道0.234元/m3,末级渠系0.036元/m3;2025年,渠道原水0.088元/m3,骨干渠道0.394元/m3,末级渠系0.036元/m3。康乐泵站:2021年起,骨干渠道0.86元/m3(从二泵站到蓄水池进口),末级渠系0.22元/m3(从蓄水池出口到田间)。黄套泵站:按原来的。碱碱湖泵站:2021年起,骨干渠道0.234元/m3,末级渠系0.036元/m3。固海扬水灌域:末级渠系0.036元/m3。
(3)沿黄小高抽及其他取用水:2021年-2024年0.06元/m3,2025年0.088元/m3。
3、永德县
参考2021年9月22日发布的《永德县中型灌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方案》,永德县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为:水田水价112元/亩.年,经济作物水价56元/亩.年,水产养殖水价504元/亩.年。
4、寻乌县
参考2021年8月11日发布的《寻乌县农业用水价格方案(试行)》,寻乌县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为:灌区农业供水水价为35元/亩,其中,骨干工程水价20元/亩,末级渠系水价15元/亩。

拓展资料:农业灌溉用水费由谁收缴?
这要看情况,像是海原县、沙坡头区农业灌溉水费由各乡镇农民用水合作社收取,寻乌县农业用水水费由收益村组负责征收。
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要看是在什么地方,地方不同、灌区不同,水费标准就不同,具体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准;至于农业灌溉用水费由谁收缴,各地也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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